与寒酸的投资不同,影片的宣发费用可以说是挥金如土。在种子传媒的宣发计划中,香港市场花费了150万港币,在大陆市场用掉了整整300多万软妹币。这已经是影片投资的两倍多。千万别小看这年代大陆的300多万人民币,宣传效果远超现在的5、6000万,完全可以说是铺天盖地,差不多能做到家喻户晓的程度。而且这时期娱乐活动相当贫乏,看电影算是比较少见的娱乐之一。
而这样大手笔的宣发,在这年代是相当罕见的。尤其是在内地,原先的历史上,首次这样宣发的是张艺谋的大片《英雄》,开创了内地电影市场的大片时代。种子传媒就把这一时期整整提早了十年之多。效果当然是惊人,电影院是一票难求,观众们的观影热情是相当的高涨。
并且这个题材真的不错,东亚、东南亚这块,对日本侵略者是普遍的痛恨,就是喜欢看这样花式吊打日军的影片。只要影片的质量不错,票房就是可期的。因此,票房就不出所料的大爆,香港市场获得了1000万港币出头的票房,大陆获得了3200万人民币的票房。
要知道,内地的票房还是暂时的,目前仅仅就是在一、二线的城市放映。由于拷贝的制作需要成本,因此内地就很节省。
可能现代已经见不到了,这时期许多影院都合用一套拷贝,经常能看到大街上有个驮着几盘拷贝的人拼命骑自行车,这就是电影院的跑片工作人员。而且经常来不及,可能电影放映一半的时候,片子还没跑到,电影院里的人只能耐心等待,当然也免不了大声骂娘。
因此等到三、四、五线城市全部上映完,可能都已经过了一年多的时间。要等到一、二线的城市拷贝让给它们。
随后就是偏僻的乡镇,还有农村、、边疆、部队的露天放映队。等到覆盖到全中国,可能都已经过去了几年时间。不过这些的票房是不统计的,也没法统计,所以一般只计算城市里的票房。
从票房成绩来看,可以说是大获成功。与银都机构合资的那家子公司,香港票房能分到一半,这就是500多万港币。大陆同样开了个口子,破例取消了统购统销,允许了票房分成。不过这次的分成十分可怜,电影管理局只允许了十分之一,这还是看在创造外汇的份上。不过就算这样,两地的收入去除所有的开销外,已经能够小赚100多万。
此外,就是海外销售收入。香港这时是东亚东南亚电影业的中心,海外的销售基本参照香港本地票房。因此一系列的版权销售,又收入了2700万港币。可以说是大获成功,都喜闻乐见打鬼子。
奇怪的是,宝岛同样购买了这部影片的版权,丝毫没理会银都机构的官方背景。只能感叹,天下无人不通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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