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活着灌药是不可能的。
因为氯仿的腐蚀性会令死者面部扭曲,且会灼伤消化道。
所以大郎没法喝这药,这种行为不可取的,真过不下去就离吧。
其次,深度麻醉后再灌药也是不可能的。
因为人在昏迷后是没有吞咽反应的。
即使用肠衣等物包裹氯仿,也不可能在完全不伤到消化道的情况下把氯仿送入胃中。
更何况在胃里也没发现除了晚餐外的其他东西。
那么,使用橡胶管呢?
工业革命时代的英国可是有橡胶这东西的。
这个的确可行,但插胃管是很难的。
就算是专业护士也不敢保证每一次都不会对消化道造成一点点损伤。
但死者的消化道可以说是完好无损。
有一说一,胃镜真是超难受。
另外,选择的毒药也很怪。
死者家里就有吗啡,这种药物也可以致死,为什么要求一个外人买其他的毒药呢?
这不是很容易暴露么?
还有,氯仿做为有机溶剂有一个很重要的特性,那就是强挥发性。
如果氯仿是在凶手行凶时不小心滴在死者身上的,那为什么当时办案的警察没有发现?
集体感冒了?
殡仪馆也没有发现?
也感冒了?
过了这么多天,味道居然还如此明显,这尸体难道是在氯仿里泡过的?
这一切都说不通。
最重要的是,动机上说不通。
死者已经将遗嘱受益人定为自己的妻子了。
虽然他们的感情出了问题,但死者重病缠身(那个时代牙病也能死人的)。
只要耐心等待就可以安全地取得这笔遗产,阿德莱德为什么要冒这种风险杀掉丈夫呢?
本案在当年引发了一阵热潮。
阿德莱德在律师的强力辩护下被释放。
后来,为了躲避麻烦离开了伦敦,这件案件的真相最终也就无人问津了。
那么,真相会是什么呢?
托马斯很可能是自然死亡,这点从其死状安详可以做出推测。
那么他胃里的氯仿就只能是死后被送进去的,那么是谁做的呢?
知道这个家里有氯仿存在的是阿德莱德和戴森牧师。
阿德莱德没有理由给自己整这么一口锅背上,那么就只能是戴森牧师了。
知道了凶手,我们就可以反推动机了。
戴森与巴特利特夫妻的关系是丈夫的朋友,妻子的文学老师,以及巴特利特家遗嘱的执行人。
如果阿德莱德因为谋杀罪入狱并被处刑。
那么按照法律规定。
身为巴特利特先生遗嘱执行人的戴森牧师肯定大有可赚,一个中产家庭的全部财产,这一波肥啊!
所以,可以做如下推测:
1886年1月1日一早。
阿德莱德发现丈夫托马斯停止了呼吸,惊慌的她没有立刻报警,而是联系了戴森牧师。
牧师赶到后发现阿德莱德非常担忧,询问下得知她担心自己会因为购买氯仿拒绝与丈夫亲热而被怀疑。
于是戴森牧师就让她把药物丢掉,而他则记下了药物被丢掉的位置,并偷偷将它们捡了回来。
一段时间过后,托马斯的葬礼如期举行。
身为朋友和牧师的戴森当然有机会与托马斯的尸体独处。
这时,他只要用事先准备好的注射器将氯仿打入托马斯的胃袋中。
并在尸体上倒上一些,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最终引发尸检就可以了。
纵使自己帮阿德莱德购买氯仿的事曝光也无所谓。
他可是德高望重的牧师,而且他可是被杀夫毒妇利用的可怜人呢,安全得很。
这手法无疑会在尸体上留下针孔痕迹。
但因为死亡在新年期间,尸体的停放时间肯定比正常时间还要长,所以**的会更严重。
而且当时的法医水平也比较堪忧,只要选择的针头够细,被发现的可能就不大。
更何况法医解剖时的Y字切口正好会经过胃部。
所以只要选择位置准确,粗心的法医很可能就将针孔划开,替“凶手”隐藏了唯一的破绽。
现代的法医是不会放过这种可能的。
只是可惜,大冤种阿德莱德的律师很高明,用“密室”将死了检方和法官,赢下了这局棋。
但戴森牧师也不算输,只能说是没赚到而已。
喜欢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请大家收藏: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