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有了李参的辇钱之法,就是将现钱直接运到缘边地区,就地购买粮食,或者向商人购买粮食,按其质量,给其价格,省却了中间的环节,减轻了百姓负担,并且得到的粮草至少能食用。
这一辇中之法,直到现在,依然在部分使用。
参照王安石变法,均输,市易!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能臣,并没有得到宋仁宗重用。后来国家置局经度国计,让李参与王安石、王陶领之,李参气愤地说,官各有职,臣如不能胜任,当从废黜,不然,请罢此局。意思是让我做我就做,不让我做我就不做,何必弄两个毛孩子进来?
但王安石不生气,这次前面到京城,后面就推荐举了李参,让赵顼在殿柱上写上李参的名字,不过李参此时又老又病,赵顼不能任用了。
可开始时,王安石还没有想到青苗钱,他一心扑到均输法上了。
知同州赵尚宽,知唐州高赋,知齐州王广渊与知陈留县苏涓同时上书,让国家兴办义仓。
什么叫义仓呢,就是让各地一些有良心的豪强,于丰年时自发地出粮食,或者向家中收成不错的百姓征收一些粮食,放在义仓里,到灾荒之年时,拿出来赈灾扶贫。
王安石立即否决。
史书上于王安石想青苗法,这才否决。因此到了南宋打倒王安石后,又将义仓拿了出来。
尝到苦头了,开始执行还是不错的,但最后各义仓全部被侵占挪用。灾时一粒粮食拿不出来,平时反而成了一种苛政。
为什么如此?正是它的管理不规范,正规的常平仓与常惠仓都管不好了,况且这种义仓!在储存中,可钻的漏洞太多太多。
实际标准的治弊方法,还是王安石的仓法,不过现在免役法未出来,仓法也没有办法出来。它们是母子,免役法是母,仓法是子。
仓法未出来,这个常平仓同样是一个大黑窟窿。
因此吕惠卿与王安石将李参的青苗钱翻了出来。
两人有三个理由,第一个理由参照王广渊,王广渊于齐州扣压了五十万粮帛下来,放贷给灾民,秋后百姓连本带息归还了七十五万,利息高达百分之五十,实际不对,不止百分之五十,因此它只有半年时间。但百姓为什么会感谢?大灾过后,一无所有了,得到这个贷款后,立即得以春耕生产,一口气就回过来了。
况且我们这是二分利,也就是百分之二十。
有人说半年百分之二十,一年岂不是四分利?那也不对的,这是春天放,秋天收,明为半年,实为一年。真还不起,到了第二年还是按二分利息算。
因此青苗法的利息是二分利,而非是四分利。若是出现四分利,那是下面胥吏变相弄出来的!
有了它,遇到灾情时,百姓便能迅速得活。朝廷还不需要承负什么经济损失。
第二个理由就是李参的理由,贫困人家太多了,许多人因为春荒,没有足够的资金春耕生产,导致整个年景欠收。有了青苗贷后,便会得到充足资金去春耕生产。
成功的例子,李参!
第三个理由更加充分,农民连口粮都成问题了,那么向谁贷?富人。特别是那些官户,有功名的与出家的,一不纳税,二不当差,三不交租,这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为什么僧牒那么值钱。不是有那么多人想做和尚道士,奥秘就是这个僧侣户不需要纳税应差!
那就借吧,但这一借问题来了,那不是青苗法的二分利,讲良心的也是月息六分,一年是百分之七十二。不讲良心的是百分之三百,并且还要利滚利,不是年滚,而是月滚。不借则罢,一借的结果,最后地也没有了,连妻子女儿都成了人家的婢女!好在这不是明清,否则一年还不知道有多少女子为了贞节而投河自尽……
不仅是郑白渠数县有之,长安一带更狠,不仅是普通商人,文彦博家人都干过,而且干得很厉害。不要问文彦博信佛的人,怎么做出这种事,僧侣户也照样在做,一个比一个厉害。
但有了青苗法后,这些高利贷的丑陋行为就狠狠打击了。最少狙击了兼并之势。
王安石还承诺,不会抑配,意思就是百姓愿意贷就贷,不愿意贷也不会强贷,而且不贷没关系,一贷还要种种条件,无家产无业游民不会贷,想贷的人必须有担保人,正当良民,才有资格贷之。一是保障贷给正经人,二是保障有贷有收。
看看,这个好处是不是更多?而且还有李参与王广渊成功的例子,说服力够强吧。简直是大大的仁政!
关健问题能爬上来的,那一个是差的,包括小苏,没有一个是好忽悠的。
王安石就将这个草呈递给了小苏看,小苏当场就急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