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阵,列阵,以旗帜为中心,第八中队列阵,重装在前,弓箭手在后,组成防御阵型。”金斯利家族的低层军官爬上岸后,立刻将自己的中队指挥旗立了起来,声嘶力竭的招呼自己麾下士兵。
金斯利家族与康芒斯家族这次联合作战行动,大军尽出,别说永夜军领可能存在不知名空中兵力,就算是正常情况下,也不可能瞒住敌人的眼睛。
半渡之时,是一支军队最虚弱的一刻,他们必须争分夺秒,在永夜军领与鳄族人的联军发动攻击之前,站位脚跟。
为了抢滩,金斯利家族的军队,是以中队为单位。
三四十个人的中队最为合适,哪怕重装,三四个木筏也能装下。
人数越少,越方便集结,冲上岸,集结成队后,便可以形成一定战斗力。
当上百个中队连成一片的时候,便是金斯利家族的整个登岸的先头部队。
这片浅滩,虽然说面积不小,但也是相对的,一次性能够容纳二三百艘木筏战船靠岸,已经是极限。
最让这些金斯利家族这些低层军官火急火燎的是,河边芦苇荡中,人影晃动,不知道藏了多少人。
永夜军领和鳄族人对金斯利家族的登岸,并没有视若无睹。
他们现在处于守势不假,不代表他们就必须固守兄弟港,等待金斯利家族来攻。
借助对自己一方有利的所有地理,进行全方位狙击,才是最正确选择。
他们的便利程度,一点都不比金斯利家族他们差。
康芒斯家族虽然把朵瑙河封锁了,但是东岸的那些支流,还是永夜军领和鳄族人的天下,通过这里复杂的水网,他们的步兵,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任何一个位置。
“放箭!”就在金斯利家族第一批登岸士兵,还未完全踏上干燥土地的时候,铺天盖地的箭雨,凶狠的砸了下来。
一时之间,噗噗声,不绝于耳。
那些身披重甲的金丝利士兵,一旦被命中面门,或者脖颈这些铠甲护卫不到的地方,连哼哼的机会都不会有,当场栽倒在水中。
毫无疑问,这是永夜军领出产的安迪斯长弓,用的全是破甲重箭。
安迪斯长弓虽然还没到闻名天下的程度,但是在小范围内,称得上是威名赫赫。
超远射程、凶残威力,即便是金斯利家族的重甲步兵,听了也直打怵。
因为他们先前在鳄族人手中见识过它们的威力。
但是比起这一次,上一次依旧是小儿科。
这一次箭支的数量,如此密集,天空都为之遮蔽,无论他们如何腾挪闪避,都在箭支的笼罩范围内。
更何况,他们现在要么在战船上,要么在没腰的水中,身着重甲,移动都十分困难,更别说是闪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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