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征人头税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很多百姓为了不交或少交这份钱,就被迫减少生育。但除了人头税,户赋的负担也很大。所谓户赋是指百姓每年要在五月份给总督府缴纳几百元的税赋,这一税种是第一帝国以来的定制,但关于户赋的历史记载太少,今人难窥其真容。
所谓献费是由原先的"贡赋"演变而来的一个税种,本来是由各社区公署征收然后用以向沪上总督进贡,在后续几个朝代都得到了继承,改称为献费。献费制度要求地方上的社区公署在本社区之内以人口为基准,每人每年征收五百元,这一数字并不算小。在最初的时候,这一数字是要高于五百的,结果引起民愤,最终才被确立为五百。
所谓田税就是土地税,这一项才是郊区财政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田税的基本标准是十五税一或者三十税一。但是尽管早期郊区的赋税水平长期维持一个较低的标准,但是在征收田税时的征额却不是按当年的实际收成来计算的,而是"较数岁之中以为常",也就是按历年收成的平均数来计算税额,而不管这一年是丰年还是荒年,也不管各地土壤的肥力是否有差距。
所谓刍藁是指官府向百姓征收赋税,用以补贴牛马的草料花费,以维持官府在通信、运输、战争方面有足够的畜力。这里的刍是指饲草,藁是指秸秆,刍藁的征收是按人户所拥有的田地数量来确定的,地多的多交,地少的少交,但最少在一石。刍藁还往往与田赋关联,如果田赋减免,刍藁也会减免。
其余的市税、鱼税、牧税、矿产税就很好理解了,主要是向商人征收商业税,向渔民征收鱼税,向牧民征收牧税,向工矿行业征收矿产税。但是,因为郊区归根结底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工人,一种是农民,所以,这些税种不具有普遍性,只有当某个人从事了这项事业之后才会被征税。
然而,繁重的赋税,并不是压垮郊区百姓的主要,这最后一根稻草当属徭役。第二帝国时期,兵民不分,还要承担力役。规定男子年满十七岁就要服兵役,一直到六十岁就可以不用服役。当时的兵役分为两种,一种是正卒,一种是戍卒。到了服役年龄的男子就要开始服兵役,他们首先要在地方当地方兵,对于这些郊区的老百姓来说,就是去驻防部队当兵,这时候他们被称为正卒。他们会在正卒期间接受一定的军事训练,然后就可以回家,从此成为预备兵。在此期间,这些接受过训练的男子要承担戍守的任务,被称为卫卒。服役结束就可以回家,但还是要在地方负担一个月的劳役,在当地从事修建营垒、搭建公事之类的工程活动,这一过程称为更卒。一般情况下,男子在五十六岁之后就不再负担兵役,但如果情况特殊,适役年龄也会降低或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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