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丽君非常确认,这一回自己看人准没错!
洪霞这姑娘眼神清正,长相端庄大气,绝对不是原来的陈采菊能比得上的。
她怕自己刚刚的过激行为,会给洪霞留下不好的印象,将人家姑娘给吓走了。
“婶子,没事的,您只是护短而已。”
洪霞笑了笑,面上还带着一丝腼腆,这还是她第一次登男方家的门呢!
更别提她现在情况有多糟糕了?
好在陆丽君全当做没看见,直接一把拉着她的手,将人给带进了自己的房间里。
她在屋里翻箱倒柜好一阵子,才找出来自己年轻时候的一件袄子。
袄子颜色已经有些老旧了,但是衣裳很干净,也没有什么补丁。
这身袄子是她娘给她准备的陪嫁,她一直都好好保存着,天气好了还会翻出来晒一晒。
“洪霞,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就将婶子的袄子给换上,等婶子给你找个扣子缝上,你再换回自己的衣裳。”
洪霞没想到她带自己进屋是为了这事儿。
刚刚她的窘迫,原来婶子一直看在眼里,却没有一点对她的嫌弃。
实际上她这一回心里挺忐忑的。
一个是她的家世,一个是她的衣裳。
家世暂且不提,想必俞啸提过,但衣裳的事情她是真的挺自卑的。
她的身份问题让她无法如普通人一般衣着光鲜亮丽。
她所有的衣裳都是打满了补丁,哪怕她如今自己能挣钱了,她也没有想过给自己买新衣服。
今天这一件袄子是她能找出来的,最好的一身袄子,上面只有三个补丁。
没有一个女人不爱美,不想要穿好看的衣服。
可是她出生如此,注定她与那些无缘。
但凡她日子过得太好了,就会迎来那些人的无尽打压与谩骂。
她怕了。
她为什么会那么努力?
因为她想要赚钱!
她明明与其他人是一样的工作,可是她的工资就是比别人少。
她还不能有任何不满,她得心存感激,感激对方愿意给自己一份工作。
一旦有了钱,她会下意识藏起来,亦或是买粮食放在外面。
她穷怕了,也饿怕了。
她爹是上吊死的,她娘是郁郁而终,她的爷爷却是硬生生饿死的。
她跟奶奶好不容易才挺了过来,如今活出一点人样来了。
她必须要小心谨慎。
“婶子,我怎么会嫌弃呢?应该是您不嫌弃我才对。”
“嗐!你个傻姑娘,我有啥好嫌弃你的?我喜欢你还来不及呢!”
“我...婶子应该听说了我的家世吧?我是地主家的小崽子,我还有奶奶要养活......”
陆丽君直接打断了她的话,一把握着她的手真诚地劝说。
“傻丫头,一个人的出生是无法选择的,谁也不希望自己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里。
你没有错,只是错在生不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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