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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四十三章 撞车

苏辙道:“郑公所评公正也,不管商鞅与桑弘羊对错,其中有一部分还是值得肯定的。”

郑朗白了他一眼,心里说道,小苏,你能保证你现在想法不变吗?这时,太监也将存档找了出来,带到都堂,郑朗将存档传递给诸人,又说道:“改革必然伤害一部分人的损失。若不敢得罪权贵与士大夫,越改越乱,反而产生更多的苛政害民,不如不改。若想使国家受益,普通百姓受益,必然要将士大夫与权贵那部分利益拿出来,进行重新分配。但……得罪了这一群体会有什么后果?好难!这近两年来,我绞尽脑汁,若不是本就白了头发,现在估计也急白了。”

富弼腿有病,今天未上朝,曾公亮吕公著不用看了,郑朗也不用看,直接到了赵抃、王安石手中。

第一就是青苗法。

这项变法早就实施下去,随仓法一道实施的,不过郑朗将它当成辅助变法,一不得向三等户以上发放青苗粮,以五等以下户为主,四等户除救急,例如家人生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才可放青苗贷。主要还是五等户,吃了早上没晚上,青黄不接时,一份青苗贷出来,一家人生机就有了。至于三等户,需要吗?若放,要么成为苛民之举,要么被挪用过去,当成放民间那种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三百的高利贷。第二条就是不计政绩,以免官吏生事。

因此青苗法实施后危害很小,几乎忽略不计,不过仍产生一些弊端,随后郑朗派官吏下去盘查。看到盘查得严,若向五等以下户发放,又担心收不回来,于是官吏不欲生事,一个个不放了。青苗法不久后荒废。

为此朝堂上曾经产生过一些争辨。

郑朗做过解释,无他,缺少良吏。不要个个指望他们象包拯赵抃,那是不可能的。

若想用它来生利,向五等户发放十分危险,十之二三收不回来,那么官吏不会向五等以下户发放,而是会象四等以上户强行摊派,必扰民!要么用它来做善举,当时郑朗还没有对人姓进行深刻的剖析,但说了一句,富人未必都是坏人,穷人也未必是好人。穷人当中也有地痞无赖,这是必然。就象四川出美女,当真个个都是美女?发放高利贷者敢放,为了收贷无所不用其极,然而朝廷能不能这样做?不能!不能这些债务必收不回来。还有一些百姓穷得揭不开锅盖,又如何偿还,或者朝廷与那些高利贷户一样,逼着这些穷困人家卖儿卖女?这还不是可怕的,一旦大笔债务收不回来,许多官吏必然心动,借烂债为由,大肆贪污。

是善政,但是一桩不能执行的善政。

当然,史上王安石执行了,也不要讴歌,虽朝廷每年增加好几百万缗收益,救助百姓的少,多是强行摊派的结果。

吴育在洛阳也做过类似的举措,让言臣弹劾了,不管对错,吴育成功了,也收回来了,但那是吴育,仁宗朝时有名的清官能吏,象吴育那样的大臣能有多少?

这个争议略有些轰动,因此郑朗写了,未彻底执行,甚默视青苗法荒废,王安石知道原因,于是往下看,第二条便是均输法,第三条便是市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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