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破觉着他已经遇到过很多奇奇怪怪的人了,但老天爷还是不断的将奇怪的人送到他面前来。
这黑不溜秋的胡人小子叫嘎嘎,你还不如叫哈哈呢。
看那苦大仇深的样子就知道,肯定没少遭了罪,不过到是挺聪明的,知道他们肯定不是突厥人,都是些冒牌货,竟然还会说汉话,不容易。
“知道离这里最近的部落在哪儿吗?”
“知道,从这里往那边走,过去一片树林,见到一边海就有几个部落,他们正在打仗,人很多。”
李破扶了扶有点小的帽子,挥了挥手,“传令,往北走,刘景你个废物,还不如个孩子,你知道已经让咱们绕了多远的冤枉路吗?”
一个挺壮挺黑的家伙嘟囔,“参军,俺也几年没来北边了,能知道哪条河在哪已经不容易了,再多的,您可指望不上俺。”
呀,还敢顶嘴,到了地方就让你小子冲前头。
这次出塞,总共一千五百人,李破带五百人向北,李五带五百人向西,另有一个营尉带五百人向东。
云内大军的三千骑兵,放出来一半儿。
等到他们回去,之后就轮到李碧带人出来了。
这次出来,既为练兵,又要给突厥人找点麻烦,所以,所有隋军都穿的是突厥人的服饰,拿着的也是弯刀。
但就算大隋胡风再盛,到底也和北方草原部族不一样了,连个没见过世面的草原小子都能一眼认出来,就别说其他人了。
当然,只要不凑近了,不开口说话,一般来说,穿帮的机会也不是那么大。
而即使被人认出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突厥人都要南下了,隋军出塞也很正常,再者说,头十年,这里还是大隋的疆界呢。
草原上本就是无法无天的地界,到了这里,对于骑兵来说,就像鱼儿进了水一样,可以撒欢的折腾了。
这是李破带人出来遇到的第一个聚居部落,骑马奔驰了两天的隋军明显有些兴奋过头儿,下的命令执行的不太彻底,一个人都没放出去。
还捡回来个狼孩儿,瞧这满嘴是血的样子,吃什么了这是?
不过汉话讲的不错,到是可以当个称职的向导。
“参军,里面还剩下些女人和孩子,您看……”
这又是个不长眼,也没心的家伙,新兵啊,确实让人头疼。
李破凶凶的瞪过去,“长脑袋没有?你这是想让我下个把人全屠了的军令是吧?”
“是,参军。”
缺心眼的人在隋军中到处都是,一个个都五大三粗的,脑筋却不太好用,一看那表情就知道,根本没明白李破的意思,李破叹了口气,完了,之前说的那些话,这些混蛋好像都当做了耳边风。
要是他这次带出来的是从辽东回来的那些人,哪还用他费这许多唾沫?
“传令下去,一个不留,这事就交给你来做了。”倒霉的这个旅帅灰溜溜的走了。
“袁大朗,要不你也去练练刀?得,就当咱没问成不?”
“俺的刀是要斩……”
天雷滚滚,李破弄死他的心都有了。
部落中渐渐什么声音都没有了,死气沉沉的到处都是鲜血和尸体,不会再有幸存者,这是标准的战争行为,容不下太多的人性。
李破早就明白了这一点,但他带出来的这五百隋军士卒,却还要适应一段时间,此时此刻,他们好像在心目中再次印证了一番,李参军是个魔王这个事实。
这些都是马邑府兵,也就是说,新兵居多,因为和突厥人休战多年的原因,当年和突厥人往来厮杀的老兵渐渐老去,他们的子孙从父辈手里接过了盔甲刀枪。
他们年轻迅捷,彪悍勇猛,也并不缺乏作战技巧,成军之后也能很快的融合到一起,府兵制度的优点,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但他们的缺点同样明显,他们缺少冷酷的心肠和坚韧的作战意志。
本来,李破建议将辽东归来的一千人放出去一些,成为各部的军官将校。
但却被李碧否决了,府兵有着自己完善的建制,军官将领都不缺,如果大肆安插军官,无疑会引起府兵的不满。
而且,每支大军,都需要一支精锐,这一千人就是恒安镇军的核心,这个核心也许会分裂,但绝对不是现在。
在这个上面,明显李碧更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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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嘎嘎,怎么起了这么个名字?”
当晚宿营,李破随意的问着这个部落中唯一的幸存者,现在他们的向导,此时,已经见过血的这些隋军,和他一样,都变得有些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