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记的最后一段,笔迹歪歪扭扭,断断续续。
“……阿杏,我要来见你了,我好开心。阿杏,我杀了26名光明武会圣者,没有杀别人,一个也没有。阿杏,你知道我很胆小的,我只想为你报仇。大家都没有,老徐这次也很惨,不知道他能不能撑下去,死也挺好……”
莫雷脸色发白,他失魂落魄地呆立在那。
这份札记不可能是伪装,纸页已经泛黄,经历了很多的岁月。
札记在所有人手中传阅,大家都沉默下来。
典谷的神情没有太多的变化,这份札记他已经看过很多次,他的心态很好,摊了摊手:“你们不要这么样看着我,隔了这么多代,噬魂血团已经烟消云消很多年,那些仇恨也早已经烟消云散。我只是想告诉你们,噬魂焰没有那么邪恶。”
他瞥了一眼莫雷,心中有些同情,没有什么比信仰的崩坍更让人痛苦。对他而言,那些仇恨反而很遥远。
典谷的话和那份札记,比什么效果都好,所有人不仅对噬魂焰没有半点排斥,反而充满期待。噬魂血团的凶名到现在大家都耳熟能详,那这噬魂焰的威力可想而知。从札记上也能看得出来,一人干掉26名圣殿的圣者,这样的战绩,绝对可以称得上辉煌。
所有人看向小二的目光,炽热无比。
小二也没有想到,噬魂焰竟然有偌大的名头,不过转念一想,也对,如果是一般的货色,哪能入鬼吾前辈这种超级强者的法眼。
小二的心思,全都在夺舍珠内那些宝藏之中,根本无心和这些人纠缠。他很是利索地给每价个炼制了一个铜球,然后把用法告诉他们,便重新钻入夺舍珠内。
一群人每个人手里捏着一件秘宝,对着面前的小火苗,一脸小心翼翼,那模样就像在喂养宠物一般。
“这火苗也太小了吧,真的不会熄吗?”
“人家是噬魂焰好吗!”
“如果熄了能不能再来一发?”
“小二大人会给你结结实实来一发!”
……
大家一边喂养着,一边调侃着,反正大人也不在。
唐天和小二一起跑到夺舍珠里面。
“说不定可以找到不少好东西!”唐天一脸垂涎,看着那一处片光球,直流口水。什么三血圣,他完全没有听说过,直到亲眼见到,鬼吾留下的这些东西,唐天才真正明白,鬼吾当年是个多么厉害多么深不可测的……土豪!
“什么才叫土豪,这才叫真正的土豪啊!”唐天满脸羡慕,眼红无比。俗话说得好,没有成为圣者,就不知道什么叫穷。曾几何时,他以为自己好不容易闯过点成绩,爬上一定的高度,身家也终于丰厚起来,而当他踏入圣阶之后,才知道当年自己的想法是多么可笑。
自己简直穷得掉渣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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