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那个人慵懒地斜倚在沙发上,长腿优雅地交叠着,手头随意翻着一本厚重的精装大书,看上去像是欧洲童话书插图里年轻而英俊的贵族。
最初,我确实和现在的很多姑娘一样,被师父那副温文儒雅的皮囊所迷惑。不过,大概可以叫做『女孩儿的第六感』,我在那个人亲切地揉我头发的时候,瞥到了他眼底不折不扣的坏笑。
而这种不祥的预感,在他给我取名为“奥菲利娅”的时候达到了顶峰。
说实话,这是我能想象到的最不吉利的名字之一。
——几个世纪以前,某出伟大的悲剧里,哈姆雷特王子那可怜恋人的名字。
而在我眼里,『奥菲利娅』直接等于『男人的牺牲品』……
……也许我的命运十年前就被混蛋师父决定了。
“你知足吧,如果我给你取名字,我会叫你朱丽叶。至少奥菲利娅没那么有名,一般人只认得她的恋人。”
真希尖刻地打断了我的追忆。
“但奥菲的恋人捅死了她爸爸……”
“朱丽叶的恋人捅死了她哥哥。”
“奥菲后来发疯落水而死了……”
“朱丽叶后来自尽了。”
“……我输了。”
有一个热爱莎士比亚的文学男青师父,作再多的争辩也是徒劳。
我只能努力自强,不让自己成为男人的牺牲品了……
这次订婚宴的主角自然不是我,但与我却有着极密切的关系。
女方克莉丝特是我除真希之外的另一个死党——伊丽莎(没错,就是那位总爱穿把半个胸部甩在外面的大红色礼服的疯狂姑娘)的宝贝妹妹;而男方尼尔,是我们BOSS年少的小侄子。BOSS一直有让他继承彭格列的打算,这也是这场订婚仪式如此盛大的原因之一。
而最糟的一点,也是我最不想面对的一点——尼尔在半年前还是我的恋人。
这听起来很像贵族小姐们哭哭啼啼读着的伤感爱情小说,但现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
现实只是,尼尔和克莉丝特格外兴趣相投。用师父的话来说,他俩是“同一个圈里放出的两只纯白羔羊”。而我呢,“是条披着羊皮的小母狼”。
所以,故事的结局就是两只白羊欢快地奔跑在草原上,母狼孤独地迈向撒哈拉大沙漠 。
So perfect。
说实话,我当时确实挺受挫。如果败给了同伴中真希、爱玛甚至伊丽莎这样顽强的姑娘,我倒还心服口服,但克莉丝特是个供人捧在手心疼爱的小天使。她和黑手党的世界压根沾不上边,伊丽莎正是为了保护这个不经人事的小妹妹,才选择了加入BOSS组建的地方自卫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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