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李想涂了点润唇膏,冬天天气冷,嘴唇容易裂。
然后捧着叶修的脸,看了看:“哎,你嘴唇太干了,要不要来点润唇膏?”
叶修摸了摸嘴唇,还行!
然后被李想亲了一口:“我只有这些了,将就一下!”
叶修:“……”
为何我女人如此撩?
李想坐在他腿上,叶修看了看她,大约李想眼睛里可以看到光。
“要擦就擦均匀点,不要马马虎虎!”叶修说道。
李想露出一个笑容。
几公分的距离,气氛很有意思,叶修觉得自己心跳有点快了。
小鹿毕竟长大了,学会了自己撞人。
李想挽着叶修脖子:“呐,别动啊,我擦均匀一点!”
叶修点点头!
蜻蜓大概是不想点水,改成了玩水,冰冰凉凉的接触。
叶修看了看她:“这个润唇膏能吃吗?”
李想点点头:“买的就是婴儿款!所以……”
“我好奇心比较重嘛!”
“唔!”
关灯……
最初我们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彼此眼里都是带着光的,回来,日子磨平了很多东西,也改变了眼里的光!
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并不是不喜欢或者不爱,你学会了拒绝,她也学会了不再提你不喜欢的要求。
其实平淡在于,你自己并没有发现,你是过了3000天日子,还是把日子重复过了三千多天。
所以说,思念到了极致,见面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叶修很庆幸李想一直在自己身边,从未远离。作为一个接受不了异地恋的人,这无疑是运气很好。
李想总是迁就他,给他更多的安全感,知道分寸,她也追求事业,成就感,只是在这个前提条件下,给予了叶修女朋友该有的立场。
李想一直觉得爱情不是一个人付出就可以得到的,叶修给她的是回馈,是应答。
在李想的想法里,多少有点夫复何求的感觉。
她觉得叶修已经够好了,已经很好了,足够爱她,足够理解支持她,生活也好,事业也好。
曾经拿着白纸写下来很多期望的标准,叶修把他所有的标准都推翻了,他只是一条咸鱼,甚至还是个铁憨憨。
但是就是喜欢他,爱他,沦陷到他的蜘蛛网里。
所以在他的怀抱里,连噩梦都不会有。
又一次叶修问过李想,对结婚这个事情怎么看,李想说在台下看。现在她更想做台上那个人,站在台上看。
“脑公!”
叶修感觉这种软软糯糯的声音特别抓耳朵,还特别抓心,就像是小奶猫似的,瞬间从头萌到脚丫子。
李想一般不卖萌的,但是卖萌起来就感觉贼可爱。
对的,哪怕是她26,毫不打折这个词。
“以后我闺女要是有你这个当妈的这么可爱就好了!”
叶修觉得,要是有个辣么可爱的小闺女,自己能把她宠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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