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在?】
叶修想了想回复:【你说吧!什么问题?】
发信息问在不在?这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养成的习惯?
叶修自己也是这样,发信息就是问人家在不在。
古老习惯。
【叶修,你那边有没有熟悉的律师?我这边有份合同,我想找人帮我看一下,本来找到律师,结果对方狮子大开口,看个合同,他要收我2000。】
2000?
那确实是好像贵了点。
叶修不太了解律师这行,但是他知道自己的律师看这些东西,一直都是不要钱。
当然,每年的律师费也是很打一笔钱,大概是给的太多了,律所不好意思收这个钱。
当是附送业务。
不过这个行业,一样是参差不齐的,不光是狮子大开口,一口鲸吞的也不少。
赚钱嘛,不磕碜!
反正你情我愿的,不是谁强迫谁的意志。如果没有熟人的情况下,确实是容易吃亏,毕竟隔行如隔山。
随便扯个收费比例,钱就不少。
叶修知道的,还有人专门做理赔业务的,特别是那些农民工。
各行各业,都在套路复苏。
叶修回复看着汤可发的消息,想了想,还是找人帮她看看,毕竟是李想闺蜜。
【行,你发过来吧,我找人帮你看一下。】
刚好没有事情做,也不是很忙,都找到自己头上了,顺手就办了。
没几秒钟,汤可发了一份电子合同过来。
【版权改编转让合同】
叶修一愣。
老实说,他匮乏的阅历里,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东西。
士别三日,如今的汤可,都已经开始混这么高级的职业了?飞奔一样的进步。
叶修打开文件看了一下。
一份三方合同。
不过甲方乙方丙方,只有丙方填了,一家网文公司。
空出来的甲乙还没有填写,价格等等都是空白的。
真就是个模板,一共七八页。
各种条款多的不行,各方面的约束整的相当多。
“和娱乐圈子的合同似的,搞了一大堆条款!”
叶修看了一下文件,给汤可发了个信息【你这是什么情况?这是你的?】
换成其他人的,汤可应该不会问自己,除非是她自己的事情,叶修都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换职业了。
才一段时间不见,就放了个雷。
汤可发了个疯狂点头的表情包过来,和叶修解释了一下。
【我不是写了一本小说嘛,现在有人想买版权,这个是网站那边发过来的合同。】
叶修:“……”
汤可,有这么叼了?当真是人家努力熬夜,还不如你随便搞搞啊!
作为一个老书虫,叶修多少了解,一些网文圈子的事情。
曾经也考虑,自己写本五百万巨作,结果开头五百字都搞不定。叶修放弃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干不了这个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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