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潮头也不回地道:“当然对得起。我所行之事,功劳甚大,非但对得起他们,且还有诸多富余,他们要倒找我几分感激,定会保佑我此生顺遂,活到九十九岁。”
“你,郑潮……你简直恬不知耻!”
郑潮浑不在意,脚步轻松地离去。
那些有关利与弊的解释无人会听,便也不必解释,郑家都是自幼读书开智之人,道理无需旁人来讲,愿意想通,自然便能想通。
不愿想通的,他总也不能将那些脑壳一个个敲碎,把那根弦给拔了吧?
于这些人而言,接下来的路会很难走,他们不再是被人仰望的士族子弟,他们将换上布衣,和寻常百姓一样劳作。由奢入俭难,或许会有人“不堪受辱”,被磨碎,甚至选择放弃生命,保全所谓风骨。
但能自己选择死去,在郑潮看来,也是一件好事。
能够做主自己的生死,亦是难得的自由。
而那些愿意活下来,懂得自力更生,不与逆境妥协之人,才是他郑氏先祖之风骨真正的延续。
士族衰落大势已定,纵不在今朝,却也必在明朝,如此局势下,偏郑济行事激进,又遇女帝欲将士族连根拔起绞碎之心甚坚,这已是他从前所不敢想象的“两全之法”。
这些族人们,将各自流散去,但诚如宁远将军所言,他们将如白日之星,看似不存,实则只是暂时隐去,在看不到的地方,他们仍会熠熠生辉,延续河洛千年底蕴光华。
这就很好了。
郑潮心情甚佳,从未有过这般开阔向上的心境,他颓废多年积攒下的心力,在此刻充沛得好似要溢出来,一转头,瞧见墙根下蹲着只脏兮兮、毛发打结的长毛狗,都觉得手甚痒,想将之抓来狂洗一通,将它洗个干干净净,洗个焕然一新。
他是天生充沛者,一朝宛若新生,便想使万物也得新生。
郑潮当真走向了那只长毛狗,刚要蹲下去时,忽听身后传来脚步声:“郑先生!”
郑潮回头看,见是名身穿官服的年轻人,不由抬手施礼:“敢问大人可是还有未完的交代?”
却见对方摇头,也向他恭敬地施礼:“晚辈宋显,特来送先生。”
听得这个名号,郑潮露出恍然之色:“失敬,原是新科宋状元!”
寒门状元,随便拎个出来,那都是不得了的人物。
郑潮再次向对方施礼:“还要多谢宋状元于京中为郑某说情之恩。”
“宋某曾得先生于草堂指点,敬佩先生为人,此乃从心之举,先生不必言谢。”宋显看着面前的中年男子,眼神诚挚:“是先生让宋某知晓,天下士族也并非皆是藐视众生之辈,观凡事不该一概而论,管中窥豹。先生今朝在士族之间背负骂名,然此大义之举,功在千秋。”
看着眼前胸襟开阔的年轻人,郑潮谦虚笑道:“求存而已,宋大人谬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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