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千常定军一下子就怒了。
泥腿子出身的史汗明,功劳却是显赫,是最早加入常定军的老人。
常定军剿匪的时候,他就率领百人中队灭掉了十几伙山匪,黄巾军来袭的时候,也亲手杀了十几个敌人,包括两个凝血境的武师。
如今他已经当上了潜渊卫中队长,都伯军衔,麾下领一千人马,在常定军中地位相当的高。
以前那个被衙役小吏任意打骂的泥腿子,变成今日这个三品凝血境强者,便是主簿县丞见到都要笑着称呼一声史都伯的大人物。
如今的史汗明,不但妻子儿女生活异常的滋润,家境宽裕,甚至还纳了一个娇滴滴的小妾,前不久才怀上了孩子,史汗明是绝对不会让任何人破坏自己艰苦奋斗得来的身份地位!
听得楚河说有人要破坏他的好日子,抢走他的米粮钱银,史汗明自是无比的愤怒,哪怕经过书院的扫盲教育,也难以抹去山民骨子里的粗狂野蛮,怒吼起来:“干死他狗日的!”
这句话确实相当贴近潜渊卫兵将的心思,一传二,二传四的,转眼之间,整个校场之上,都在愤怒的咆哮着这句话。
“干死他狗日的!干死他狗日的!干死他狗日的!”
数千潜渊卫,一同怒吼,血气冲霄,风云卷涌,如同百万大军一样掀起了无比可怕的气势。
楚河双手微微一抬,这震天的怒吼一下子就沉寂下来,只有怒吼的回音在山岳之间回荡。
“他们有十几万兵马,皆是百战之兵,远超我们常定军五万军队,诸位兄弟怕不怕?”
潜渊卫皆是怒吼:“敢为楚帅效死!常定军万胜!”
楚河口吐真言,文气振荡:“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潜渊卫也跟着怒吼起来:“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一曲秦风.无衣完毕,潜渊卫士气已经到达了无比可怕的地步,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哪怕前面是悬崖峭壁,楚河一声令下也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
楚河终于下令:“众将听令!”
“邓子滔、楚石,尔等各率部下一千,与江乌卫汇合,听从项熊将军调遣,其余兵将,随本帅出发!”
几乎在同一时间,天水郡各处军营校场,也发生着同样的事情。
常定四卫,四万兵马,同时拔营出发,分四路大军朝预定的地点开拔。
楚河从孟获哪里得到的物资,可不止钱粮丹药这样简单,战马也是大头,潜渊卫这最精锐部队,自然是人人骑马,披坚执锐,带上十日口粮,,还有百架八牛破甲弩,无比迅速的离开了大同县。
兵工厂那边,可以快速制造出更多的军械,这一次常定军出发,基本把现有的军械都带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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