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后事不论,我真的就那么想穿越大荒之野,去到萦山甚至是南海吗?我多少有点犹豫不决。杲航肯定是看穿了我心中所想,他竟然一整天都站在窗边吟诗,什么“黄沙融浩宇,蜃海出重楼”,什么“明月一轮寒彻骨,黄沙漫卷愁杀人”。数千年来,大荒之野一直被视作畏途,虽然并非无人深入,甚至并非无人穿越,但进去以后还有心情写诗的实在是凤毛麟角,想不到这家伙竟然全都记得。
他分明是在诱惑我,但我正经不起这种诱惑。天地之广,人不可尽皆目见,宇宙之大,人不可尽皆身历,但若目见身历,总比耳闻和读书要来得深刻,来得更有感悟。大荒之野在世界上是非常独特的存在,我总有一日会希望亲身去体会沙漠中的炎热或者酷寒,既然机会就在眼前,又为什么要后退呢?
我不再表自己的意见,不说去也不说不去。杲航也不再征求我的意见,他直接去找昆惋,也不知道通过怎样的劝说,终于使昆惋答应改卖为租,对那些装备只收卖价三成的租金——当然,前提是非消耗品,并且在穿越沙漠以后未被损坏。
我们在鸿图客栈中停留了整整七天,才终于等来了启程之日。
我前此从来也想象不到阳光会如此酷烈,如此刺眼。初进入沙漠的时候,还以为是那些商贾故意作弄人,如此炎热,怎么能把人严密地包裹起来,一点肌肤都不露在外面呢?我虽然按他们所说的仍然穿着长袍,并且戴上头巾和墨晶眼睛,却趁人不备故意把领口敞开,把胳臂伸出来,希望可以感觉凉爽一些。
我错了,自作聪明必然带来自尝恶果。人在无风的时候,即便肌肤裸露也不会感觉凉爽,而仅仅我手摇竹扇所带来的丝丝凉风,根本无法抵偿沙漠中酷烈的骄阳。阳光就仿佛一柄柄无形的金色的匕一般,毫不留情地剜割我暴露在外的肌肤,我脖子和胳臂上的皮肤很快就干燥、疼痛,甚至红肿变死,到了晚上用手一搓,竟然一片片地掉落下来,仿佛蛇蜕一般……
所以在沙漠上再见到昆惋的时候,就连曾经把大半个身体都裸露在我们这两个陌生男子面前的她,竟然也裹得严严实实的。她的头巾不再轻薄,而变得细密、厚实,包住了整张面孔,鼻梁上还架着墨晶眼睛,她的身体用同样质地的白布包起来,大袖、长襟凌风,可是绝不随便把手脚露在外面。
没能再见到哪怕一寸那人世间罕见的白腻肌肤,我心里多少觉得有点遗憾——虽然明知道这种想法很要不得。
沙漠中的白昼是如此炎热,等到太阳落山以后,却又变得异常寒冷。我们裹起来了租来的皮袄,昆惋也加上一袭雪白的裘衣——我不知道什么动物有如此洁白无暇的毛皮,但那裘衣看上去真的是由一整块毛皮硝制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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