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黄旗镶黄旗是皇帝亲自执掌的精锐部队,施琅自然是不敢打他们的主意了,但是这个时候跟鳌拜一直不太对付的正红旗还有其他几个偏旗倒也不难处理,施琅只管上书,他才不管满人自己上层的争斗了。
葡萄牙人只从十六世纪中期占据澳门以后,逐渐的在澳门站稳了脚跟,这个时候澳门在名义上其实还是中国自己的领土,相当于租给了葡萄牙人,明朝的时候葡萄牙人每一年还要想广东知府交纳五百两的地租,虽然站了地,但是不能撕破脸皮,不然就要兵戎相见了,这对于澳门这么一个狭小地域一切全靠大陆支持的地方来说简直就是灾难,所以葡萄牙人在这一点上面还是很识相的,直到鸦片战争之后,澳门才真正的从中国分离了出去。
葡萄牙人占据了澳门这块地方,自然看重的就是他有利的地理位置了,在这个地方他们可以更加方便的和中国进行贸易,而贸易包括普通的贸易和一些特殊的贸易。
郑芝龙之前受到明朝招安的时候就曾经从葡萄牙人的手中添置了一批火器,正是在这些火器的帮助之下,他才能快速的扫荡诸彩老、李魁奇、杨六杨七等海上势力,以至于后来还能击败荷兰人和刘香的联军。
施琅不想直接和葡萄牙人接触,尽管他已经上报朝廷,讲明了要添置军火,上面应该知道他的意思,但是他作为福建水师的最高将领这个时候自然不能亲自和葡萄牙人接触,这样是会犯大忌的,清廷虽然没有像明朝那样的锦衣卫,但是其情报网络还是十分的发达的。
1621年的时候明朝著名发明家徐光启曾经委托一人向葡萄牙人购买了一批红衣大炮,只是当时所购买的大炮属于比较轻便的一种,大于只有四千斤左右,每门的售价是一千两白银,考虑到中间的商人的利润,其真实的售价大约在七百到八百两白银左右,这在《欧洲沉船与明末传华的西洋大炮》一书之中有记载,但是当时葡萄牙人卖给明朝的是英国人的红衣大炮,是从英国人的沉船上面捞上来的。
说到这不得不提一下,1621年的时候葡萄牙还属于西班牙的军事管理,并没有独立出去,直到1640年之后两家才正式的分开,所以当时葡萄牙卖给明军的火炮并不是他们自己铸造的,而是进口英国的。
实际上当时英国人的火炮的制作成本并不是很高,参考一些后世的资料可以推算出其制造成本大约在60-80两白银左右,经过重洋的贩运之后,价格上涨了十倍不止,可算是极其暴利了,葡萄牙人前后向明朝贩卖的红衣大炮的数量难以考察,但是根据边军城防和野战军队的需求来看,其数量应该在五百门以上,以至于吴三桂投降清朝之后,清军的正黄旗镶黄旗两旗就拥有不下两百门红衣大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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