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君酌行事向来是我行我素的,他不会因为别人的眼光而收敛,也不会因为别人的喜乐而有什么心理负担。
可是这次去医院,他却罕见地觉得脚步沉重,有些走不动。
他身后跟着两个保镖见他脚步放缓了,也跟着慢慢行走。
发小林元年跟在他身后,一边走一边打量来来往往的小护士,口中取笑说,“君酌啊,小美女们的眼睛几乎黏在你身上了,你就不能怜惜一下?”
刘君酌没有说话,他抬眼看向四周,见建筑虽有些旧了的痕迹,但整齐干净,四周草木生机盎然,鲜花在绚烂地绽放——这个城市,不愧被很多人称为花园城市的好地方,绿化真的很好。
“从荒凉小渔村到繁华大都市,鹏城可真了不得啊!”林元年见他站着打量四周,也跟着看向四周,口中说,“你刚来这里的时候,这里很荒凉吧?时代在发展,一切都越来越好了。”
他说到最后,忍不住有些感慨。
刘君酌点点头,他刚来这里的时候,差点被南方的炎热和潮湿给吓回京城,但坚持下来,就有幸见证了这座城市从无到有,从荒芜到繁华。
其实这个时代,基本都是从零落走向繁华的。但也有一些不幸,是慢慢从繁华走向零落的。
他即将要去见的人,就是身在这样的家族。
林元年见他不动,便催促,“走吧,在想什么呢。何老先生临去时最放心不下女儿,我们还是早点去见她为上,也免了她牵挂——”
他说到这里戛然而止,摸摸鼻子,“哎,我忘了,他女儿是个植物人,应该是不会牵挂的。你说那么有能力的人,怎么这么傻,为了个女儿拖垮一大家子呢?”
刘君酌扭头看向他,“如果不是因为何老先生有情有义,你会跟着过来?”
“说起来也是。”林元年再度摸摸鼻子,“不过,为了女儿弄得家散了,真的很不值得。要是我,狠心舍弃了这个女儿,壮大家族,去帮女儿报仇。”
刘君酌看向湛蓝的天空,“或许最初什么也不想,只希望女儿能睁开眼睛醒过来。”只是没有想到,女儿一直不醒,无知无觉地活了那么多年。
“何家人似乎都没有怨言,想来是很疼爱里头躺着的那位何小姐的,奈何……”林元年叹了口气。
他和刘君酌在请何老先生之前,是查过何家的,这几天又从同去的一些人口中知道何家的事,就一直很想叹气。
刘君酌没有再说话,他抿了抿薄唇,抬脚往医院里走。
他生得异常高大,走在人群里很亮眼,再加上长相英俊,多年养尊处优、发号施令以至于有了和普通人不一样的气势,所以一路走来,吸引了一大批爱慕的目光,更有些脸红心跳的小护士傻乎乎地跟着来。
林元年走在他身后,见了娇俏的小护士有些走不动路,就勾了两个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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