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咋疼,忍忍就过去了。”
李金娣劝着彩芬,李金娣是有耳朵眼的,是她娘给她扎的,不过她啥也没戴。
“买三对吧,给婶子一对,金娣一对,彩芬一对。”
彩虹觉得这东西也不咋贵,买了回去图个新兴。
“三姐你也买对吧,你和我一起扎,要不我不敢啊。”
彩芬很心动,可她又害怕,拉着彩虹要彩虹给她作伴。
“我还是算了,以后再说吧。”
彩虹也没有扎耳朵眼,不过她可是知道有一种机器给耳朵打眼,那个很快,也不是特别疼,要不这次去广州以后可以试试,现在镇子还没有这个呢。
“三姐都不敢,我、我先留着,等以后再说吧。”
看彩虹不弄,彩芬怯怯的,但还是要了。
就这样彩虹买了三对,李金娣也没客气,谢过了彩虹,她知道这样的情况下,她要是客套,反而生分。
“哟,这是谁啊。”
她们刚把耳坠子拿到手里,就听到一个声音,有些熟悉,彩虹一转头看到了大着肚子的林彩萍。
彩虹有些吃惊,林彩萍比原来胖了不少,脸圆了,可身上的衣服灰扑扑的,一看就不是她这个年纪穿的,她却显得老气了不少,按说彩萍正是鲜活的年纪,上辈子这个时候的彩萍也没这么显老啊。看来她的日子确实不好过。
林彩萍的身后还跟着一个男人,正是她的丈夫周建国。
周建国冲她们点头,彩虹没理,她已经知道周建国不是个什么好东西了,表面的客套她也不想维持。
“二姐。”
彩芬喊了一声,她没有想到会在这个地方遇到二姐。
李金娣看着彩萍,这个就是彩虹和彩芬的二姐,看着长的不怎么像,这个叫林彩萍的颧骨有些高,面相显得有些刻薄。
“还知道我是你二姐啊。”
林彩萍瞪了彩芬一眼,然后愤恨的看着彩虹。她听说了林彩虹过上了好日子,现在一看,果然不假,彩虹穿的和她们都不一样,她穿的衣裳镇子里都没有卖的,肯定是外面买的。
原来彩虹的头发发黄,可现在头发却黑了很多。
原来彩虹的皮肤发黑,现在不但比原来白了一些,还光滑了,脸上那叫一个有光彩。
她要是和彩虹站在一起一比,相差得有十岁。
凭什么彩虹能过上好日子?
彩虹都是抢她的,如果彩虹嫁给了周建国,那么钟华找来的时候,自己就会嫁给钟华,那么好日子就是自己的。
彩虹她抢了自己的好日子,她把自己害成这样,她欠自己的,她要还。
“这不是老三吗?听说你可是享福了,咋就忘了你二姐呢?在家的时候二姐可是什么都想着你啊,一口吃的都给你。你不愿意干活,我也替你干了,你成天出去野,也是我帮着你求情。你和别的男人出去,我都替你遮掩,你不要嫁周家,我也替你嫁了。我为了你做了这么多,现在过上好日子了,就不认姐妹,这说出去,可不好听吧。还是你怕别人知道你的丑事?你放心,都是姐妹,二姐咋可能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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