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关键是,太阳诱电派来的人,工资待遇方面要由中方全部承担。
中方代表团对此当然不同意,毕竟日方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要求太高了。
最后经过多方谈判,双方各退一步,监事会可以成立,监事长也可以由日方派人担任,监事会成员也可以有一半的日方人员。
但是监事长必须是大东投资公司出人,不能太阳诱电出人,避免一家独大。
至于公司的管理体制,可以引入日方,也就是太阳诱电的管理模式,甚至太阳诱电也可以派一部分管理人员来新公司当中层。
但是日方派来的人,除非他们跟太阳诱电解除正式劳务合同,不再隶属于太阳诱电的正式员工,否则的话,就要双方各付一半工资。
很明显,太阳诱电派来的工作人员,至少目前来讲,肯定不乐意跟太阳诱电公司解约,毕竟那太不保险了,但他们也确实是来帮忙建立新的管理体系的,对中方确实有用,所以对这些日方管理人员各付一半工资,也算合理。
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董事长跟总经理人选了。
经过多方谈判,最终由红光厂的原厂长李思明,来当朝阳公司的董事长,红光出版社原副社长陈家邦,任朝阳公司的总经理。
两个重要职位都是中方人选,还都是红光厂的老人,也算可以接受。
毕竟地皮、厂房、工人等等,都是红光机械厂出的,这个项目还是红光厂的曹志强拉来的,所以董事长跟总经理都由红光厂的人担任,理所当然。
至于曹志强这个最大功臣,反而没有担任任何具体职务的原因,说来也很简单。
那就是曹志强分身乏术,还有其他重要工作要处理,并且也对电子厂的管理工作不熟悉,所以只担任公司股东,不要具体职务,也不管公司的具体运营。
也就是说,不是别人不给,是曹志强自己不要。
本来呢,谈判到这里还算皆大欢喜。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当大家各自提名监事会人员的时候,大东投资公司居然提名一个中国人当监事长。
而这个中国人不是别人,正是目前在国内小有名气的女歌星——郝淑雯!
一开始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王主任跟李司长都莫名其妙,不过等他们稍微一打听郝淑雯的个人情况后,立刻就懂了。
是的,郝淑雯的身份不一般,光一个当将军的父亲就足够硬气了。
所以王主任跟李司长将心比心,下意识的认为,是大东投资公司希望示好这位郝淑雯,然后以郝淑雯为切入点,让她当大东投资公司在国内的代言人。
嗯,往不好听的方面讲,那就是扶持地方的代理人。
往好处想的话,那就是大东公司入乡随俗,力求稳妥。
也是,大东投资公司不管怎么说,也是一家日资企业,而且是个单纯的风险投资公司。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