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常人不是因为该说“如果我没看错”或者是“认错”吗,而他用的是“记错”,这个小小的不同别人可能没注意,而对这青年颇感熟悉的乔茗乐却注意到了。
乔茗乐伸出手,“我是乔茗乐,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陈,陈博文”,青年也伸出手,在乔茗乐震惊的目光中,两只手轻轻的握了一下。
陈博文,他果然是陈博文。
可怎么会是他呢?
按照以前的轨迹,他不是应该在京都上大学吗?就算是放假,他也应该回老家而不是来n市啊。
又联想到他刚才的那句“如果我没记错”,乔茗乐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来,把她自己都吓了一跳。
难道,陈博文也重生了?他是什么时候重生的?因为什么重生?第一世到底都发生了什么事?
说起来,这个陈博文和乔茗乐还算有些渊源。
他是前世刘秀秀在京都交的男朋友,还领着他回家了,当时村里谁不说刘秀秀命好,找了个相貌好又有学历的大好青年。
陈博文出身不高,家里也不过就是普普通通的种地的,他大学毕业之后找了份不错的工作,等刘秀秀毕业的时候他又想尽办法把她也弄去了自己单位,没想到刘秀秀过河拆桥,在和上司搞上之后嫌陈博文害事就把他从单位里踢了出来。
后面又发生了什么乔茗乐并不清楚,但是想来陈博文过得应该不多如意。
当年陈博文来到北沟村的时候,乔茗乐已经嫁给傻子,回娘家见到过他。
他人不错,在胡美芹母女对她的遭遇不闻不问甚至冷漠以对的时候。他还帮她说过话,还安慰过她。
在困境中,别人哪怕一句善意的话都会成为救命的稻草,于乔茗乐而言,她在第一世生命最灰暗的时光里,有两个跟她并不亲近但是对她十分友善的人,一个是金凤。另外一个就是陈博文。
这也是为什么时隔多年乔茗乐还能对陈博文有印象的原因。
“乐乐。乐乐,你没事儿吧?”
身子被轻轻推了一下,乔茗乐从怔愣中缓过神来。就见陈博文和康楚修都一脸疑惑的看着她。
心态的变化也会影响手感,对方的急切表现出来就是三分球的命中率下降,且下降的很厉害。
而乔茗乐一方的手却滚烫的吓人,特别是乔茗乐,她简直是打疯了,三分一投一个准,命中率达到百分之一百!
最后,对手彻底被他们打崩溃了。
开始还叫嚣着不跟女人打球的青年干脆坐在地上,一边抹汗一边心服口服的对乔茗乐道:“我以后再也不说打篮球的女人都是‘疯娘们儿’了,你这也太厉害了,我就没见过谁投三分能投的这么准的。”
乔茗乐谦逊的笑笑,“都是运气,今天运气好,平常没有这么准。”
确实,早前三分球是她的短板,为了把短板补齐,她在集训的时候专门加训了三分,命中率确实比以前提高了不少。
球也打了,气也出了,乔茗乐和康楚修都很尽兴,决定不折腾了,回酒店好好睡一觉。
“嘿,哥们儿,今天玩儿的挺高兴,留个电话以后再一起玩儿吧”,陈博文主动开口说道。
他也知道第一次见面就跟乔茗乐要电话不合适,所以退而求其次向康楚修要电话。
“我不经常用手机,而且也不在n市,以后有机会碰到了再一起玩儿吧”,康楚修回道。
陈博文失望的耸了耸肩,刚要告辞离开,乔茗乐叫住他,“我在n市,可以给你留一个电话。”
陈博文忙忙拿出手机,两个人在康楚修不悦的目光中交换了手机号码。
回酒店的路上,康楚修醋意浓浓的说道:“那个姓陈的也不怎么样啊,长得没你康哥高也没你康哥帅,你老瞅他干什么?还留电话号码,你是成心想让我走的不消停是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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