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记得自己这个年龄,特别喜欢大力水手,她的衣服、鞋子、书包无一不是大力水手的图案。
这一套买下来得不少钱,本来她家以前也不缺那个钱,她以前也算是个富二代,可是就在十天前,他爸的厂子破产,生意失败,欠了一大笔债。之后她爸不堪债务重压,选择在浴室里割腕自杀,了结了生命。
她妈妈为了躲债,就带着她前往新疆投奔舅舅。
前世,她跟母亲到了新疆后日子过得很艰难。从前她买一双漂亮的小皮鞋随便就花去一百来块,可到了新疆后,母亲连她一百块的学杂费都交不起。
那时候,她母亲去跟她舅舅借,在舅舅家里又跪又求,才借了一百块钱。
都说从简入奢易,从奢入简难。苏圆跟她母亲就是典型的“从奢入简”。
她在洗手间呆了整整半个小时,才接受了重生这个现实。重生总比死了去地狱强,老天给她再来一次的机会,她一定不会再让前世那些不愉快的事再发生。
她走出洗手间,跑回了车厢。
她回去的时候母亲王丽华已经醒了,爱美的王丽华正在盘发。这个时候的王丽华,还戴着父亲送的金耳环,金项链,手上莹润的玉镯为她增添了不少华贵气质。
苏圆知道,不久之后,母亲就会卖掉这些首饰。会从一个华贵主妇,彻底蜕变成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乡野农妇。
她们要去的地方,是新疆阿克苏市一团十三连队。她们要去的地方,地名编制听起来很像现代军队。有一团也有二团,有十三连,也有一连、二连等等,以此类堆。
起初苏圆也搞不懂,也是后来才渐渐搞明白的。
简单来说,那里的团,就相当于内地的县。哪里的连队,就相当于内地的一个农村,而并非是军队。她所去的一团十三连队,就是一个县下管辖的农村罢了。
连队上条件艰苦,没有舒适的楼房,只有一排连着一排的砖砌平房。
也没有空调,冬天零下二十度,屋里头就只能靠着烧煤炭炉取暖。
前世的苏圆很不能理解,2002年的中国,居然还有这么落后的地方。
那里的农民都是靠种植棉花为生,前世的母亲没有钱种地。换言之,前世的母亲连做农民的资格都没有。只能给棉花地的地主做帮工,靠着做农活挣钱养家。
母亲到那里后,仅仅一个星期的时间,白皙的皮肤就变得粗糙不堪。零下几度的天气,母亲还在棉花地里帮地主做事,赶上有霜的天气,下半身都会被打湿,冻得双腿麻木。更让她心疼的是,母亲两只手会被棉花坚硬的外壳挂烂,十个指头都血肉模糊,想着便可怖。
即使是那样,母亲依旧要坚持做。因为太过辛苦,母亲经常蹲在家里哭。
母亲刚去那里的时候,算是个美人。也不乏有追求者,但为了苏圆,她却没有再嫁。苏圆难以想象,过惯了优质生活的母亲,那些日子到底是怎么挨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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