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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零四章 清誉

天佑与恒生出去遛弯,天宝本也眼巴巴地想要跟着,可寒冬时节,两人哪里敢带天宝在外头待着,便央了长生带着天宝到兔苑看兔子。

所谓兔苑,不过是庄子西北角一处矮舍,里面养了几笼兔子。

陪着过来的小厮叫何山,是庄子管事的儿子,年纪十三、四岁,看着很是机灵。

他的曾祖父就是何茂财,早年就替曹家打理温泉庄子的老管事,已经故去。

康熙四十八年,曹颙整合昌平庄子时,感念何茂财忠义,曾划出七顷地赠与何家。

同高门大户比起来,七顷地或许不值一提,可搁在寻常百姓家,就是不菲的家产。佃出去,每年的租银也能有二、三百两。

何茂财却不肯忘本,依旧叫子孙在曹家当差。

可他儿子身子不好,去得早,直到他孙子长大,曹颙觉得是个稳重妥当的,才又将这边的庄子交给其打理。

何山虽住在昌平,没有进曹府当差,可他常随着他老子进城往曹府送菜送花,也给长生与天宝请过安,所以几人还算相熟。

见天宝瞧着兔子稀罕,何山就四下眺望,寻了一只才出生没几曰的幼兔,开了兔笼取了,放在天宝手中。

天宝接着,捧在在怀里,用手拨拉兔子耳朵。

“七叔,为什么祖母不带六弟过来?六弟最喜欢兔子,上回他养的一对兔子死了,他还伤心了好几天。若是看到小兔子,指定欢喜。”天宝看着兔子,想起天豫,问道。

长生挑挑眉,想着怎么回答小侄子的疑问。

不只天宝惦记天豫,长生原本也想着能带天阳过来。

可是听说春华不来,李氏与初瑜婆媳都默契地没有提起带东府孩子过来之事。

东府曹项这房,共有子女三人,绿菊所出庶长子天阳,堂兄弟排行第四;春华所出的两个,嫡子天豫为长,排行第六,嫡女为幼,叔伯排行第四。

不带天豫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孩子年岁小,也怕春华惦记,李氏婆媳不愿多事。

至于没提带天佑,也有思量。

长生还就这个问题,问过李氏。

李氏回答得苦口婆心,她是这样说的:“长生,你要记得,天阳与天豫虽不同母,却是一父所出的亲兄弟。在你们小一辈中,也本当他们兄弟两个最亲近。因年龄缘故,你同天阳、你侄儿同天豫往来的亲近些,却也是疏不间亲。天豫还小,你四嫂是不放心离了眼跟前的;天豫既不能带,那自然也不好厚此薄彼地带着天阳。往后你们相伴着长大,也要记得这点。你们叔侄作伴是作伴,可你心里最亲近的当是你哥哥一家,天阳最亲近的应该是他弟弟妹妹。若是远近亲疏乱了,即便是自家血脉,也容易出是非。”

听李氏讲了这许多,长生若有所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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