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们录制完这首歌之后,艾力克斯提出要休息一下。他们出来时,遇到了三个黑人小伙子。
这三个人里面,其中一个高瘦的黑小子有着一双大手,他背着一把吉他,站在录音棚的门口前。另一个黑小子手里则拿着一对鼓棒,坐在走廊的椅子上。还有另一个黑人,仔细一看,年龄应该有二十多了,他空着两只手靠在门边。
他们看到艾力克斯一行人出来之后,连忙走上前,其中背着吉他的黑小伙向站在门后的制作人马克伸出了手。
“您好!我叫查克·贝里,是‘查克贝里’乐队的吉他手和主唱。他们分别是鼓手比·哈丁和钢琴师约翰逊。”那个背着吉他的黑小子如此对马克说得。
马克一愣,马上反应过来了:“哦,你就是迪尔介绍过来的乐队吧。我记得,我记得。”
查克连忙问道:“那么您已经听过我们录制的小样了没有?能不能告诉我们感觉如何?”
还没等马克回答,鼓手比·卡丁就在旁说道:“我们是从圣路易斯赶过来的,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在纽约浪费。”
马克没有说什么,他诚恳地向查克说:“我听过了你们的小样了,原本今天是要找你们说一下的,没想到你们已经过来了。那么我就说一下,查克先生,你的吉他技巧确实不错。”
查克等人紧张地看着马克,等待他继续说下去。
马克想了想,小心地措词说道:“你已经掌握了欢快的重复和弦以及即兴兖州的技巧。这种水平在夜总会这种地方确实足够了,只是也就仅此而已。你们没有自己的东西,弹的东西都是别人的,这样对于唱片公司而言是没有任何价值。”
“哦,只是这样子而已么?”查克他们的心随着马克的言语,一直往下沉。他们为了谋生,不仅在夜总会演奏,还要去工厂干活。这支乐队是查克一手组建的,他们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一飞冲天。
这几年里,他们去了很多唱片公司寻找机会,去过孟菲斯、芝加哥、纽约等等。本来他们已经打算回圣路易斯了,结果在纽约遇到了迪尔,在对方的推荐下,拿着以前录制的小样过来。这是他们最后一次机会,想要再来纽约的话,起码要过上几年再说了。没想到结果还是这般的残酷。
眼看着马克等人要离去,查克连忙阻止说道:“那是我们之前录制的小样而已,你如果需要听我们自己的东西,我们马上可以演奏给你们听。请给我们一点时间,可以吗?”
马克站停了脚步,就连艾力克斯和理查德也都没有走。
他们想看看这三个来自圣路易斯的黑小伙有什么能耐,能够打动要求严格的马克先生。
马克摇了摇头,正想拒绝时,艾力克斯阻止了他。
“就让他们试一下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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