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真的要让那个靓仔以后跟着你?”黄六与宋天耀前往九龙饭店时,先把唐伯琦送去了一处酒店,等唐伯琦下车进了酒店之后,黄六握着方向盘发动汽车问道。
宋天耀闭着眼睛靠在后座上微笑着说道:“怎么,嫌弃他比你靓仔,抢了你风头呀?”
“摆明十足废柴嘛,同那晚林家的两兄弟一种货色,就好像我,蠢就是蠢,不懂就是不懂,就不要搅在里面让自己头痛啦,你都讲让他滚回美国,他却傻乎乎选择留下来,这种看不清自己身份的家伙跟在身边,早晚会出事。”黄六向宋天耀说出自己对唐伯琦的看法。
其实黄六没有他自己说的那么蠢,他很聪明,他的聪明在于他的眼力和判断,某件事,他看不懂就不会让自己想的头痛而又不得其解,干脆就直接朝宋天耀问答案,比起自己胡思乱想直接有效,反正宋天耀什么事也不会瞒着他。
但是黄六不会认为自己眼力和判断力出色,就觉得自己能做些超出自己本身能力的事。
在他看来,唐伯琦就是蠢,一个美国来的华人后生仔,跟脚全无,却直直撞进这种不是他能左右的漩涡中,好不容易走狗屎运,想清楚再留在林家身边会死,提前逃出一劫,宋天耀都说让他回美国,这家伙居然还选择留下来?
白痴都知道现在该选回美国啦?
什么都没有,两边对阵的人任意一方都人强马壮,他有什么资本同这些人来玩?
“对呀,我都好心让他返美国不好再回来,可是他不听我的话怎么办?他自己选的路,走尽时也就不好怪别人。”宋天耀睁开眼睛望向窗外的夜色:“蠢与好奇这两种病都是无药医嘅。”
“不止这两种,九纹龙那家伙的胃可能也无药医。”黄六不知怎么,想起九纹龙那吓人的食量,补了一句。
车开到九龙饭店外,宋天耀下车进了饭店,已经过了饭点,桌位都空了出来,齐玮文立在柜台后拨打着算盘,计算今天的收入,十几个在酒楼里帮工的孩子,此时正围在一张大桌前正笑闹成一团,宋成蹊与几个年纪大的老人正帮他们盛饭布菜,没人注意宋天耀走了进来,这时,突兀的一声叫喊:
“老板!老板这里!”
角落处一张小桌前,熊嫂正站起身朝着进门的宋天耀举起壮硕的手臂招手。
“阿耀?这么晚过来?”听到声音的齐玮文抬起头,看向进门的宋天耀,又看看熊嫂:“原来这位阿嫂说的老板是你?早知道多送他们一壶茶和一笼点心。”
“约了人在这里吃宵夜,让厨房辛苦些,就算没有燕鲍翅,也要搞条石斑鱼。”宋天耀对齐玮文笑笑,又走到大桌前毕恭毕敬对自己祖父宋成蹊打招呼:“阿爷。”
“嗯。”宋成蹊对宋天耀点点头,把手里盛好的饭递给身边一个孩子,嘴里说道:“你两只眼睛快要有眼袋了,一看就知道是最近很伤神,有时间去跑跑步,锻炼身体,早睡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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