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禁从明朝建立那天起就在严格执行,即便是支持了郑和下西洋的永乐皇帝,也不是以开辟贸易航线为目的。
“宣德化而柔远人,则四方归之;怀诸侯,则天下畏之。”
彰显天朝上国威风,让万国来朝,满足一下虚荣心才是真实用意。还有一种说法,郑和是要去找失踪的惠帝。不管出发点是什么,结果都是得不偿失。
前来朝贡的国家确实不少,但大多数都是想占便宜的,随便带点土特产或者动物,明朝政府就得好吃好喝招待,临走还得以超出多少倍的价格收购所谓的贡品。
可是海禁自打颁布开始一直到明朝灭亡,几乎就没有一天真的禁过。倒不是民间奋起反抗,而是统治阶级内部对海外的香料、木材、贵金属、奢侈品有不断膨胀的需求,变着花样的开后门想办法来满足。
三十六行就是在这种自相矛盾的怪异政策下诞生出来的怪胎。明中期以前朝廷规定了三个港口可以接待来自番邦朝贡的船只,分别是宁波、泉州和广州。
到了嘉靖朝由于倭寇折腾的太厉害,宁波和泉州相继关闭,对外交往的窗口只留下一个广州。市舶司在城西建了怀远驿,专门用来接待外国朝贡的使团。
每个获准前来朝贡的国家,一次最多能派出三条船,每条船最多装三百人,并允许携带货物售卖,但只能贩卖给广州官方,不许和私人交易。
但仅凭市舶司和当地官府应付不来这么多外国人,官员们也不愿意学习番话,更不想和这些蛮夷讨价还价,咋办呢?
于是商人就被想了起来,选择当地家境比较殷实的商人代替官府出面与各国使团洽谈业务,先登记好货物种类、数量、检查好质量、做出估值,再把税交给市舶司,才允许货物上岸。
为了方便操作,这些被官府选出来的商人就按照各家的实际情况,把来自各国的朝贡船只做了个分类,每户分别针对某个国家或某几个国家。久而久之,参与的商人越来越多,划分越来越细,逐渐演变成了半官半商的三十六行。
再后来,三十六行干脆把市舶司和地方官府的一部分工作也代管了,从规定锚地、上船验货、预估定价、征收关税、上岸卸货、批发售卖、调集货源一条龙。
而且是双向的,外国船只想从广州买货带走也得通过三十六行,否则就算走私,会不会被官府抓住不清楚,但在近海遭遇打劫的概率很高。海盗们仿佛长了千里眼顺风耳,连船只停在哪儿、装了什么货物都能提前获知。
有了这么大权力,商人自然是不会放过赚钱的。他们一方面给官府打工,一方面还搞点副业。比如说与朝贡船只商谈好,先把值钱的货物偷偷运上岸售卖,利润两家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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