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腾了一下午,街道两旁的小摊,都支了出来。
林怀乐看了一眼时间,发现已经快到四点了,再等半个钟头,工厂的工人就要下班了。
“老板,来三碗碗仔翅,多加点料!”
林怀乐中午的时候,就吃了个菠萝包,嗮了半天太阳,早就饿的饥肠辘辘了。
他朝正忙的热火朝天的小吃摊老板,大声地喊了一句。
碗仔翅和车仔面一样,都是香江街头最常见的小吃。
名字虽然叫碗仔翅,给人高大上的感觉,但是同昂贵的鱼翅一点关系都没有,只不过是过过嘴瘾。
碗仔翅是用粉丝来做成高汤鱼翅的样子,加入鱼肚和肉丝。
当然也有精细的做法,有一些店家,会在碗仔翅中,加入蘑菇丝甚至鲮鱼肉汤,吃起来爽滑可口。
好吃还顶饱,所有深受香江市民的喜爱。
老板赶紧应承了一声,手脚利落地将煮好的汤底分碗装好,转身顺手将粉丝烫熟,不紧不慢地盛了几份。
而后浇了麻油,撒上辣椒油和胡椒粉,又淋上鲮鱼汤,这才端了上来。
元宝坐在椅子上,将自己的背心脱下来,光着后背,唉声叹气地喝着啤酒。
“元宝叔,荃湾您也算是拿下了。”
“不费一兵一卒,干净漂亮,还有什么愁心事?”
林怀乐拿出一双筷子,放在碗仔翅的上面,推到元宝的面前。
不费一兵一卒拿下荃湾?
哪有这样的好事儿啊!
元宝苦笑了一声,而后又往肚子里灌了一大口啤酒。
今天这场对峙,相当于变相的讲数。
要是没有条子搅局,他会想办法跟龙虾谈妥,就算是割舍一点利益都行。
而现在,不打都不行了!
“衰仔,哪有那么简单啊!”
“现在就是准备开打了,也不知道干爹什么时候动手,明明都跟飞马这帮人谈好了。”
“点齐人马,杀进屯门,不好嘛?”
元宝将手里的啤酒一口喝干净,打了一个饱嗝,抓起筷子,大口吃着碗仔翅。
林怀乐也不清楚金牙豹葫芦里装着什么药,但这些跟他没有太大的关系。
对于他来说,两方打的越热闹,对他越有利。
挂了芋头彪并不难,难的是如何挡住新记的反扑。
屯门虽然是个穷地方,但也有十几条街,几十家KTV、酒吧,夜总会。
骨场,日租公寓,马栏更是上百家。
怎么大的油水,新记怎么可能拱手让人。
一旦做了芋头彪,他手下兄弟一定会找新记的其他大佬出头。
不管是十公子,还是大总管,都不会坐视不理。
到时候,就是全面开战。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要是麒麟和金牙豹不挺他,他除了离开香江,别无他法。
“扑街,不想了。”
“账本到手了,你老豆的私下的生意,我整理出来之后,就转交给你。”
“这本就该是你的!”
“要是不想要,你就转给我,我折成钱给你。”
“你先回拳馆,陪着干爹,我留下见这些软脚虾!”
元宝三口两口就把滚烫的碗仔翅喝干净,擦了擦嘴,让林怀乐先回去。
林怀乐点点头,让长毛先去买单,自己跟负责元宝安全的马仔们打好招呼,便开车返回拳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