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皓在北大读医学院的时候,少女心的《何以笙箫默》正在流行,他标准的白马王子外形、永远第一名的成绩和节俭又严谨的生活习惯,简直就是现实中的何以琛,只可惜这个“何以琛”喜欢的不是萌妹子,而是美男子。
从福利院艰难的环境中考进高等学府,实在不是容易的事,故而江皓并没有在工作之前谈恋爱的打算,可惜老天的安排永远无法预料,那时同系的学弟景照仍旧像精灵般闯入了他无趣的生活,打动了那曾如白纸一张的少男心。
客观说起来,景照有与江皓相似的地方,比如玉质外表、比如聪明头脑,但他家庭条件极好,性格又勇敢开朗,自从知道那位帅到惊为天人的学长是同志后,就每日热情骚扰、每周鲜花常在、听他爱的音乐,读他爱的书,无论被怎样冷淡对待都热情如初,实在令人无从拒绝。
两人的初吻,是在大三的寒假。
江皓为了勤工俭学,要肩负着医院和药房的双份兼职,十分辛苦。
然而被迷得晕头转向的景照却连上海的家都不肯回,夜夜都忠心地等他下班,陪他回学校。
有日景照明显脸色憔悴了,却仍旧顶着寒风站在医院门口。
那时的江皓还很单纯,虽然孤高,却也谈不上铁石心肠,看到个被家人捧成小王子的美少年如此对待自己,是不可能不感动的,所以无奈地问:“你不舒服吗?”
景照抽了抽被冻红的鼻尖:“有点发烧。”
“那还来干什么?”江皓很无奈,背着书包跟他往地铁走,打算尽快搭车。
“我想多跟你待一会儿啊,到宿舍你又要温书。”景照笑嘻嘻,露出脸上可爱的梨涡。
江皓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吃药了没?”
景照并不回答,还拉起他的手,再度附上自己的皮肤,像只像主人讨宠的狗狗。
江皓哭笑不得:“干吗?”
景照笑意更深:“我喜欢你摸我。”
爱和欲从来都是人类的本能,尽管江皓很希望足以把控生活了再谈感情,但他年轻的理智未必能够控制内心,所以才犯下了足以后悔一生的错误——开始对景照肤浅的爱,卸下了内心的提防。
就在两人深深相视的刹那光景,非常主动的景照忽然间踮起脚,吻上了江皓的唇,搂住他的脖颈含糊不清地说:“今天害我等这么久,我要把感冒都传染给你。”
小美男甜丝丝的唇让江皓的初吻变得欲罢不能,渐渐拥上他的后背,在彼此的灵魂间燃起灼热的火焰,即便周身寒风肆虐,却越来越旺,丝毫不受影响。
——
相爱容易但相处太难,为这个简单的道理,无数前辈都付出过沉重的代价,这两个年轻人也不例外。
尽管凭着满腔热情在一起了,但江皓和景照之间的磨合却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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