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千金连忙握住她的手,摇头:“伯母,您别这么说,这跟您有什么关系呢?”
虽然她讨厌冷清清横刀夺爱,但宣韵对赵千金也是没得说。
霍景森这个男人,有自己的主意,旁人看不透,更猜不透。
这也是赵千金,喜欢他的一个原因 。
跟霍景森一比,回国这几天相亲遇到的那些男人,仿佛伸着舌头流哈喇子的老年痴呆狗,狗跟狮子有可比性吗?
赵千金:男人还是原来的好。
于是赵千金火速赶到霍家,想瞧瞧她这位白月光竹马,并在内心乞求五百次霍景森千万不要发福。
但不巧,霍景森前不久出国前往海外,处理海外分公司的事情,她跑空了。
宣韵的话将赵千金的思绪拉回。
“千金啊,你现在还喜欢景森吗?伯母的意思是说,你愿意等到他离婚的那一天吗?”
宣韵女士眉梢挂上些许愁色。
但转而,被更加坚定的神情所代替。
“伯母已经决定了,说什么都要把那个唱戏的扫地出门。”
赵千金:!!!
赵千金:“没事的伯母,我很开放的!在国外结过婚算什么,霍景森这样的,三婚也有大把人要!”
赵千金:“我就喜欢结过婚的,结过婚的男人会疼人!”
说着,她笑嘻嘻地,眼中却有些湿意。
霍景森,她整个少年时代的白月光。
她真的有机会得到他吗?
赵千金揉揉眼睛,笑了,已婚有娃算什么,她现在,可是有伯母的许可。
身前久久没有声音,赵千金有些好奇和忐忑地抬起眼。
宣韵的手臂上一片湿润的水迹,神色有些尴尬。
很明显,她不小心打翻了茶杯。
宣韵眨眨眼,缓缓说道道:“千金……你刚才说什么?”
她记忆中的千金,讲话什么时候变得这么open了?
*
冷清清只说了一句话,就被婆婆扣掉电话,不过她也没回去,而是兀自望着地面上的树影,发呆。
“赵千金……回国了?”
原书剧情中,赵千金是典型的恶毒女配,也是一位真正的豪门千金。
而冷清清这个花瓶呢,则是要学识有身材,要家世有颜值。
在宣韵的授意下,她们两人联手,只用很短的时间,就把冷清清这个刺头给整治得服服帖帖的。
但在外人面前不敢言不敢怒的冷清清,转头就将怒气,全部发泄到孩子身上。
终是年仅五岁的霍言珩承受下了一切。
系统:“霍言珩实惨,你就说他惨不惨,从小爹不疼妈不爱,长大好不容易有了喜欢的人,结果人家跟男主才是官配,为了跟男主干仗,最后把自己搭进去了。”
冷清清倚着树干,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瓜子嗑起来:“惨,惨,惨,我要在霍言珩大腿上刻一个‘惨’字。”
赵千金小姐一直喜欢霍景森,从幼儿园开始,就以霍景森女朋友的身份自居。
小学到高中这段时期,她从不允许霍景森身边有任何莺莺燕燕出现。
从剧情上来推测,赵千金小姐不是个省油的灯。
赵千金蹭以为毕业后能就跟霍景森结婚,顺理成章坐上霍太太的位置,但美梦止步于高中。
高中毕业后,霍景森考入了海外斯坦福。
赵千金没追上。
赵千金小姐只能化身王宝钏,在苦守霍家五年后,终于等到霍景森回国。
可霍景森从没拿正眼看过她。
从小,周边人甚至是宣韵,无时无刻不在向她灌输这样的思想——她一定会成为霍太太。
而她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但没想到,在赵千金等到霍景森回国之后,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一个娱乐圈小明星横空出世,带球一屁股坐在了霍太太的位置上。
赵千金难以接受,她愤而出国深造,离开三年,归来仍是恋爱脑。
她发誓,这一次,要把失去的全都夺回来。
霍景森远赴海外,处理分公司事宜,根据赵千金刚打听到的消息,起码也要半个月后才会回国。
对面,宣韵女士轻轻拭去眼角的泪花,“千金,伯母果然没看错你,在伯母心里,儿媳人选从来都只有你一个。”
如果这次能顺利除掉冷清清,真是皆大欢喜。
但赵千金又想到一个问题:“伯母,那珩珩……”
宣韵嘴角微微上扬,语气中透出势在必得:“霍氏集团有最专业的律师团队。”
霍家的种,当然要留在霍家。
去母留子,是最好的办法。
这时候,管家脚步匆忙地走过来,附耳对宣韵小声说了几个字。
宣韵端茶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美目瞬间睁大:“什么,景森回国了?他怎么没提前跟我说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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