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本了,心中有些不舍。
可该结束,还是要结束,太拖了,太水了,作者厌烦,读者也是厌烦。
很多书籍,该结束了还是不结束,很多读者被作者搞得太监了。至于那些书,就是不多说了。
在这本书写作初期,主要是想写狄仁杰系列,主要是破案为主,可我高估了自己的写作技巧,在一些剧情上,驾驭不住。
为了写作,看了很多侦探,还看了很多犯罪片,还有柯南之类的。
可越是看,越是心情复杂。
隐约明白,很多时刻,公正之心比破案重要。
就好似包青天案件当中,最出名的就是铡美案,打龙袍之类的,这些案件复杂吗,不复杂,难破吗,不难破!
难得不是破案,而是将凶手绳之以法。
这一点上,包拯做到了强项令,
就好似神探狄仁杰当中,若是凶手后台不硬,狄仁杰能绳之以法;可如果是武则天犯罪,太平公主犯罪,武三思犯罪,甚至只是武则天的几个面首犯罪,狄仁杰能绳之以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