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的早上,她照常查完邮件,处理了一些紧急的事由之后,才开始给这一周的工作做了一个计划。
这一行干久了人的脑子可能会出问题,因为所有招聘广告,所有同事和老板都会告诉你,你需要multi-tasking的能力。
她觉得挺扯淡的,要不怎么这一行出焦虑症呢,天天多线程操作,谁能不疯?
她还不想疯,每天都列清单,排出一个轻重缓急来,事情倒也能有条不紊得进行。
即便这样,公司每天的邮件往来和聊天框的轰炸仍是逼得她一刻松懈不得。
到了中午,终于消停下来了。她叫了同事上楼吃饭。
她的同事叫成菲菲,国内普通中产出身,比她强一点,不过不多,因此她俩倒是很聊得来。
成菲菲给她带了一杯咖啡,坐了下来:“怎么样,这周忙不忙?”
周言接过咖啡,说了一声谢谢:“还好,大家都在等着美国非农数据。到时候出了要真是不达预期,可能会有波动,咱们就有得忙了。”
成菲菲长得略成熟,带着知性的美。她来美国时间更早,各种习惯都开始向白女靠齐,比如手里拿着的那个超大的stanley水杯。
周言觉得挺夸张的:“你每天真的能喝这么多吗?这得有一升吧。”
“用习惯了,我觉得还不错。明天送你一个。”
“别,我不要。下次你过生日我还得十倍奉还。现在我手头有点紧,得节衣缩食了。”
菲菲是个消费主义者,工作之后更是不会亏待自己,香奈儿的包,爱马仕的丝巾,再加上巴宝莉的风衣,是一个标准的都市女性,她看不惯周言都工作了还这样苛待自己,叹了一口气。
“干吗过得和贫民窟的女孩一样?你现在也算是标准的中产了。当一个中产,可不光是有房有车,你的消费习惯和兴趣爱好,都得跟上。”
“要我说,你就不该买房。急什么,以后和男朋友一起买个大house岂不是更好?”
男朋友?她已经很久没想过这个词了。
她埋头抿了一口咖啡:“男朋友?我这个母胎solo哪敢想这个?”
好像也不完全是实话,她不能算母胎solo,但是只要一谈感情,总是会搞得兵荒马乱。人吃亏吃多了,总是会长记性的。
也长忘性,她已经记不得许多事了。
既然已经脱胎换骨,很多事,忘了是它最好的归宿。
成菲菲盯着她,这张脸和她是两个风格。不同于她的成熟知性,面前这张脸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美。
不能说漂亮,漂亮有点俗。美人在骨不在皮,女人的脸线条流畅,像是山水画一般,有足够的留白给人遐想空间。但是到了眉眼处,画风一变,又有十分的光芒,带着摄人心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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