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2003年初春,阳光明媚,万物复苏,微微的东南风吹在身上显得特别舒服,而在距离大山镇十几里的西边山路中,两个人正慢悠悠的向大山镇走来。
两个人都穿着迷彩军装,走在前面的年轻男人身高在一米八五左右,身材修长匀称,长的更是剑眉星目,十分帅气,尤其是那一头浓密黝黑的短发更显精神。
这个年轻人双手背在脑后,迎着威风向前走着,一副悠闲的样子,在他的肩膀上还趴着一只巴掌大的金黄色小老鼠,此时正在呼呼大睡着。
跟在后面走着的却是一个十分高大的男人,比前面的年前人足足高了一头,差不多有两米高了,长的浓眉大眼,十分阳光,只不过看起来却十分凶悍。
这是因为跟在后面的这个男人顶着一个光头,穿着一件迷彩背心,裸露在外面的肌肤呈现古铜色,闪闪发亮,而且浑身上下都是肌肉,就好像是一头收敛了气息的猛虎一般。
“王锋,你说咱们回去以后,阿宝还认识咱们吗?”后面的男人一边走一边问道。
这两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王锋和王大力,三年前去当兵,如今刚刚完成了最后一个任务,便直接退伍回到了大山镇,因为还有半年就要高考了。
走在前面的王锋听了王大力的话,一脸的笑意,说道,“阿宝肯定会认识我的,至于你嘛,你变得这么黑,那就说不定啦。”
听王锋说到这个,王大力十分郁闷,两个人一起当兵,一起训练,一起执行任务,王大力被晒得很黑,而王锋居然越来越白了!
“哼,哥这是健康,阿宝真没眼光,怎么会喜欢你这个小白脸儿啊!”王大力十分郁闷,却又嘴硬的说道。
听了王大力的话,王锋平静的看着前面,三年了,他们终于回来了。
两个人虽然走的很悠闲,不过速度并不慢,快到中午的时候,两个人就来到了大山镇,王大力回家去看望他的父母去了,而王锋没有去看李明,却回到了家中。
不是王锋不想去看李明,而是李明在三年前就已经回京都去了,至于大山镇这里的卫生所则是从致善堂派来了一位医生。
大山镇在这三年的变化很大,不仅镇子变得更大了一些,而且所有的村民中住上了二层小楼,各种交通工具和电器也都有了,显然是富足了很多,以往独树一帜的王家小楼现在也显得极为平凡了。
收拾了一下家里,等候了王大力两个多小时,王大力才终于出现了,王锋发现王大力的眼圈有点发红,立刻调侃的说道,“大力哥,又被你爸揍了?”
“放屁,哥是被沙子迷了眼睛。行啦,少废话,赶紧走吧。”王大力听了王锋的话嘴硬的说着,说完后直接就向外面走去。
看着王大力走出去的背影,王锋心中微酸,已经十二年了,他跟他爸已经分开十二年了,就算是王大力这样的憨货与家人分别了三年都会流眼泪,又何况是与父亲分开了十二年的王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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