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我吗?”凯文走了过去。“是的,是的,年轻人。就是你!我叫约克,是军需官。”大胡子一边自我介绍,一边从车上拉出一套衣服来和靴子来。冲着凯文比了比,发现尺寸正合适。“好了,小子,把你身上的破烂扔了。”大胡子大大咧咧地将那身衣服和靴子塞给凯文,又指指广场边上那个牌子上写着公共浴池的房子,“去好好洗洗你这一身臭味,然后换上这身衣服再回来。”
凯文去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换上那身浅棕色的衣服只觉得浑身舒坦,靴子也不错,早把契约的事给忘了。将那身已经满是破洞的衣服扔了,凯文背上自己的背包又回到马车旁。“现在干什么?”凯文心情大好,对靠在马车上,等着自己的大胡子道。大胡子从马车上拿出一支佣兵们常用的长矛和一幅皮甲来递给凯文:“这个给你,以后你就靠这些活命了。等再有二十来个新兵我们就离开这去彭塔,你们会在那里接受训练。”又指指围着马车的群人,告诉凯文他们也和他一样是新兵。凯文看看手中的长矛和皮甲,老大不乐意。拿着长矛穿着皮甲的虽然一般不会被派去冲击敌人阵线,但是往往会被派去运送粮草,或作为保护重步兵侧翼的肉盾。因为长矛可以用来对付骑兵,在近接战时也不见得会输给拿着盾牌的刀斧手。相比之下,比起冲在最前面的其他兵种,危险性不降反升,要知道攻击重步兵的侧翼和打击敌人补给即使是最普通的指挥官都会想到。对于这样一个危险的职业,凯文自然要敬而远之:“你给我这个干吗?叫我当轻步兵吗?我可是会射箭的。”大胡子对于一个流浪汉居然知道什么是轻步兵有些错愕,但是转念一想着流浪汉去的地方多,知道也不奇怪。但是听凯文说自己会射箭,大胡子眼睛顿时一亮,转身又从车上拿出一副弓箭来:“是吗?那你射一箭给我看看。”
凯文接过弓箭,轻松地拉开弓,随手一箭便射中广场另一头一棵大树的树干。虽然这种程度的弓箭技术并不精彩,但是那些昨天还是农夫的新兵们必定是第一次看到射箭,不由得一起喝起彩来。“好样的,小子。”大胡子十分高兴地拍拍凯文的肩膀。然后大声对那个因为欢呼声而回过头来的书记官囔道:“汤姆,刚才那个小子是个弓箭手,给他记上。”书记官一听是凯文是弓箭手脸上立刻笑开了花,急忙拿出一个羊皮卷轴来,在上面写上凯文的名字,并注明弓箭手的字样,招募到一个弓箭手可是能得到两个银币的提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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