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亲卫的簇拥下的普莱德充满了自信。那一身沉重的铁制铠甲是从矮人那里重金购得的,精巧的设计和制造使得这身铠甲异常坚固,而且穿在身上活动自如。唯一的缺点就是太重了,普通士兵穿上它不仅行动不便,而且一旦摔倒,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根本别想起来。可是对于身强力壮的普莱德来说,这些缺点已经不存在了,即使穿着这身重甲他也能跳上自己的战马。而这身重甲可以保护他不受任何伤害,除非被大型弩机或者投石车直接命中。凭借着这身重甲,他几次带领自己的重装步兵迅速冲破敌人的防线,建立了赫赫战功。望着身边的钢铁洪流在阳光下闪闪生辉,六千重装步兵前进中有节奏的强有力的轰轰声使得大地都为之颤抖,一种骄傲油然而生:“谁也不能阻挡我的前进!公主是属于我的。”陶醉之后,转过头来,望向不远处与自己的队伍并排前进的骑兵团,重重地冷哼一声:“小白脸也能打仗吗?别吓得尿裤子。”
不知道是普莱德的声音太大,还是情敌之间会有特殊的心灵感应,总之就在普莱德冷哼的时候西萨斯忽然回过头来。两个情敌的目光顿时交汇到一起,同时重重地哼了一声后又同时转过头去。“没教养的野蛮人,一点都不能明白美的真谛。与公主在一起的只能是我这样的诗人。”西萨斯心中不愤地暗道。此时的他身着一身华丽的骑士服,骑在高大的,有着羽毛头饰的骏马上显得英姿飒爽,再加上他那张英俊的脸,如果被少女们看到一定回引来一片惊呼声。不过这种骑士服并不是用于战斗的,他那华丽的花边,精美的刺绣和考究的衣料虽然华丽无比,但是这种出席宴会的礼服没有丝毫对刀剑的防御能力。除此之外,为了显得挺拔,这种衣服制作得十分贴身,使得人的活动也受到了一些限制。这是西萨斯为了这次出征,命令他的专职裁缝制作的,并且制作了不同款式颜色的几套。在真正遇到敌人前,他都会打扮得像只骄傲的花公鸡。骑兵用的内层链子甲,外层皮夹的装束对他来说,一来无法满足他的美学嗜好,二来太重。在时间稍长一些就会腰酸背痛,而且这种装束对于养尊处优的他来说实在是太别扭了,宽且将军的铠甲更重。因此不到战斗的时候他是绝对不会穿的,而且出征时他特意带上了自己的裁缝,现在这位裁缝正在马车里为他的主人竭尽全力使那身铠甲看上去更加美观一些。
西萨斯在巴威亚也算是一个剑术高手。对于喜欢诗歌、戏剧、华丽衣服等等一切美好事物的西萨斯来说,除了华丽的长剑外任何武器都是缺乏美感的。因此虽然他不喜欢军人,但是却练了一手好剑法。不过他是使用的剑又和普通军人使用的剑不同,剑身要窄上将近二分之一。这种镶嵌了宝石,做工精美的剑,配合上他轻灵华丽的剑法的确很美,再加上他在文学艺术上的天赋,因此在贵族小姐和夫人们眼中西萨斯是个拥有高明剑术“白马王子”,梦中情人的最佳选择。不过这个“白马王子”在普莱德眼中却是一个花拳绣腿的草包。那种窄剑上了战场根本一无是处。两军对垒时,双方士兵拼死冲杀,身边全都是人,跟本就没有地方让你躲闪。华丽的剑法只会白白消耗自己的体力,还没等战斗结束,自己就给累趴下了,远不如直来直去有效。而且战场之上往往要同时面对数个敌人,面对四面八方的同时到来的攻击,再高明的剑术也是枉然。因此战场之上气势和勇气往往决定一切,况且那种好看的窄剑虽然锋利,但是在粗糙的宽剑面前极易折断。而且自从这个西萨斯做了骑兵团的军团长后,这个骑兵团受到了他们的“优雅”军团长的影响,军人原本的那种粗旷作风渐渐被“优雅”的举止代替了,战斗力下降已经成了事实。因此普莱德对与西萨斯带领的骑兵团不抱任何希望,他的全部作战计划都以自己手中的重装步兵和那些弓箭手为基础。那些新招募的轻步兵只负责一下后勤补给,和保护弓箭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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