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风诧异道:“几不偷?是哪几不偷?”
老道笑道:“鳏寡孤独不偷,因为都是可怜人;平民百姓不偷,因为都是血汗钱;达官显贵不偷,因为太危险了。”
萧风更加诧异:“前两个不偷,我还能明白,可以你的手艺,别说达官显贵了,就是皇宫没准都能偷一把,危险啥?”
老道摇摇头:“不是我危险,是那些孩子危险。达官显贵一般都请高手看家护院。
万一露了相,我虽能逃走,但很可能被追查到善堂,连累了老拐和孩子。”
萧风苦笑道:“那你也没啥可偷的人了。”
老道点点头:“目标范围比较窄,但也不是没有。吃喝嫖赌四样里,我最喜欢偷嫖的。
因为吃喝是人活着必须要做的,偷了人家吃喝的钱来换吃喝,这事儿其实也挺不合适的。
赌徒固然可恨,但人家身上揣的没准就是救命钱,是走投无路了才去赌场搏一把生死的。若是连这个机会都给剥夺了,那是要出人命的。
只有嫖最特殊,没啥关系。从没听说过谁因为丢了钱,今天嫖不成了,就要死要活的,不至于。”
萧风虽然心里悲伤,但也被老道给逗笑了:“食色性也,对有些人来说,嫖不成比吃不成还难受呢。”
老道却没有笑,他淡淡地说:“我当时也觉得自己偷得心安理得,是劫富济贫。
有一天,我盯上了一个书生,我亲眼看见他从青楼里出来,兴高采烈,看来昨晚上爽得不得了。
而且以我的眼力,一眼就发现他身上还有不少金银,这要是偷下来,足够孩子们吃上几年了。
所以我就一路跟着他。想不到那书生把身上捂得很紧,就像捂着自己的性命似的,连我都难以下手。
我忍不住又好气又好笑,一般去青楼嫖宿的人都是很大方的,像他这样视钱如命的架势还真少见,当真是把钱都花在刀刃上啊。”
萧风点点头:“这就叫骑自行车去酒吧,该省的省,该花的花。”
老道和陆炳都愣了一下,不知道自行车是啥,也不知道酒吧是啥,料想大概又是仙界的词儿,也不深究。
“偷这种人,一个人是难以下手的,往往都需要有人配合才行。不过我是跑单帮的,所以我就往周围看是否有同行在。”
萧风苦笑道:“你是要跟人临时合作,互相配合偷书生的东西吗?”
老道傲然道:“我从不屑于与人合伙儿,何况我不能暴露身份给那些街面上混的贼,否则会惹麻烦的。
我寻找同行,是为了黑吃黑。一般合伙偷盗的贼,都是有分工的。得手之后,为了不扎眼,都会分头跑。
拿着财物的人注意力都在如何不引人注意地混在人群中离开,很少能想到有人会去偷他,反而更容易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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