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是从前面一个铺子里传来的,扯着嗓子喊出这一番酸溜溜话的人是一个头上裹着一卷麻花布的中年男子。
虽然一眼就能看得出来是一个商人,不过他这一身打扮,在大明清一色特制衣冠面前,还是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哇…琉璃盏…这个杯子好漂亮…”
“五百两啊…算便宜的了,我可听说之前**楼拍卖过一只,还没这只的成色好呢,最后成交价两千两…”
“五百两虽然便宜,不过也不是咱们这些小老百姓能买得起的,赶紧回去告诉我家老爷,别说买来珍藏,就是买来转个手再卖出去,也是一笔赚钱的买卖…”
………
随着这个男子的吆喝,那铺子门前已经聚过去了越来越多的人。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着,不过一双双的眼睛盯着这店铺里的一个色彩斑斓的杯子,全都眼睛发直。
很显然,这男子吆喝的广告已经起到了明显的效果,不管这些人能不能买得起,只要有了这些人的口口相传,他这个宝贝卖出去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琉璃盏?
杨厉也是听得好奇心大起,跟着人流凑上前去。
然而,就杨厉挤进人流,向店铺里一个伙计捧在手里的宝贝一看之时,他的脸色顿时就变得怪异了起来。
玻璃杯?
还是一个满是杂质的玻璃杯?
这也行?
这破玩意儿能卖五百两?
……
玛德,超市里十块钱一个的玻璃杯都比这玩意儿强上一百倍不止。
想到这里,杨厉脑子里灵光一闪,终于第一次想到了一个可以赚大钱的方法。
当下哪里还用细想,他直接用掉一次交易机会,在系统哪里购买了一只晶莹剔透的玻璃杯,高高的拿在手里,扯着嗓子就喊:“不要五百两,也不要四百两,只要188,188你买不了别墅,去不了……”
刷…
杨厉这一喊,所有人的目光全都向他手里的杯子看去。
瞧着这群盯着自己手里的破玻璃杯子眼睛发直,各种羡慕的眼神,杨厉第一次有种看土著的优越感…
当然,他还有点小小的激动,要是这条路行得通的话,他杨厉从此以后就可以从系统哪里买东西来卖给大明的人,还会为钱发愁吗?
……
接下来事情自然不会像杨厉想的那么顺利,跑人家店里来卖东西,老板肯定是不会干的。
老板将杨厉拉到一边,最后杨厉也做出了让步,一百两银子的价格将手里的杯子卖给了这家店铺。
当然,双方还达成了约定,以后杨厉手里只要有好东西,都可以拿到这边来卖。
如此一来,到也正是杨厉想要的,虽然一百两卖明显没这家老板赚得多,不过胜在长线,细水长流不是。
于是,杨厉又小赚了一笔,手里的银子从二十六两(注:有一两是从乞丐哪里抢来的),变成了一百一十六两。
虽然杨厉今天还有在系统哪里购买两次的机会,不过杨厉虽然不善于经商,但也知道物以稀为贵的道理,东西得慢慢拿出来才能赚更多的钱。
是以,小赚了九十两之后,杨厉便挤出人群。
期间,他又在沿路上的一家衣服店花了二两银子换了身新衣服,等到杨厉来到人声鼎沸的白府之时,已经是正午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