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么?”
“当然听说了……唉!宠妾灭妻,违背纲常,陈昭誉实在是糊涂啊!”
“何止糊涂,他这是不要仕途了,简直愚蠢!”
四更天刚过,天空仍是黑沉沉的,冬夜的风更是刺骨,可宫城前的御街已经热闹起来。
今天是明道元年的十二月十五,乃是今年最后一个朔望大朝参,再过半月就是正旦过年了。
而这场朝会,固然比不上正旦大朝会,但依旧是在京所有正八品以上、有朝参之权的文武官员,都要前来参加的。
于是乎,随处可见身着金紫的老者,还有动辄十数乃至数十人的随从,密密麻麻,熙熙攘攘地踏足御街。
在这样的环境下,相熟之人交头接耳,提前谈论一下朝中近来的热闹,是应有之意。
当年夏竦后院起火,先是小舅子和岳母状告公堂,然后母亲和岳母当堂对骂,沦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在京师很是热闹了一会。
但那终究是丑闻的范畴,大家嘲笑嘲笑,堂堂朝官连个内宅都管不好,还如何进步,夏竦果然仕途受挫,外放出京,后来凭借经营州县的功绩重回京师。
现在陈执中的家事,则不同了。
在此人的纵容下,宠妾张氏近乎逼死了正妻谢氏!
这便是乱了纲常!
《刑统》明言规定,“妻,传家事,承祭祀,既具六礼,取则二仪。婢妾虽经放为良,岂堪承嫡之重。律既止听为妾,即是不许为妻,不可处以婢为妻之科,须从以妾为妻之坐。”
妻子是管理家庭内部事务的主人,婢妾即便放归之后成为良人,也不能承担嫡妻的责任,这点和后世明清,妾室还能扶正为妻子有所不同,妾永远都是妾,妻子若是病故,可以续弦再娶,但不能把妾室扶正。
诚然,律法是律法,真正执行起来不是那么回事,或许有偷偷违背的例子,可在京师之中,当朝官员的妾室逼杀正妻,就是犯了大忌,为人所公愤!
不过一众官员议论之际,眼神交汇,又有些言犹未尽之色。
因为此事,第一时间捅到了太后那边。
有鉴于陈执中近来上蹿下跳,帝党之中他最醒目,这就很耐人寻味了。
可无论大家怎么揣测,陈执中的正妻投了汴河,由偶然路过的宫人救起,确是不争的事实,太后震怒责问,同样顺理成章。
“陈执中也是能狠下心的,先一步将那宠妾给杖毙了,可惜啊,那宠妾院中还有太多骄纵的下人,都被拿入宫中,一经审问,只在这毒妇手中被逼死的女使,就有十数人之多,杖罚羞辱更是不计其数,而这些……陈执中都清楚!”
“太后要亲自作主,让谢氏与陈执中和离,御史台也接连上书弹劾,陈执中放纵内宅,草菅人命!”
“这回可还有朝堂辩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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