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的量入修赋,还有郑国产的作丘赋。但石坚没有作论,远古了,也落后了,不值得论讨。
然后就是汉朝的十税一,这也是一个很仁义的税率,远低于春秋时的什一税,当然还有其他的人头税之类。石坚坚在后面写了一行大字。官富勾结,少报田产,难估产。就是这种税制,虽然低,可有钱有势的人与官员勾连起来,富人少报田产,那么国家为了收入,必然将其他税务加重。就是没有这些现象,想估出每亩田的产量,也不可能。
东汉便出现了田。确定土地等级,分为“”来征税,不是以收获量为征税的基准,田税是按照土地面积来征收了。石坚写道,豪门不倒,田勿行。事实上因为豪门的抵触,这一制也不了了之。
于走到了东汉曹操执政时,出现了租调制。按照田亩面积来计算税务,同时每户缴纳一定数量的绢。石坚回想起这段税务改革历史,他甚至想过以前老姓不愿意分家。是不是因为这个按户缴税得来的。
这是通过降低田税,通过户口税,向豪门低头。姓还是负担沉重的一群。至于到了晋朝更奇怪“九相通”把全县的人户按照资产排列成口等,以人户总数乘以那个理论上的标准后,再按照不同的等级进行分摊。这似乎又大大加重了地方政府的征税成本。也许是对于豪强多征收一点人头税的权宜之计。
最有意义的是在北朝时期,兵役正在减轻。少数民族皇朝先是采用本民族的部族兵,以后在北周开始推行“府兵制”兵役不再是所有成年男必须负担的“血税”隋朝又把传统的成年男每年要为朝廷服劳役一个月,缩短到了二十天。还允许在朝廷不需要劳力的时候“输庸停防”以缴纳绢帛来顶替劳役。
然后是唐朝,出现了一种成熟的制,租庸制。成年男理论上都能够按照“均田制”获得同等的耕地,因此按照人身来负担“田租”:每年缴纳两石粟。“有家则有调”成年男每人每年缴纳绢帛两匹,绵两。“有身则有庸”理论上成年男要为朝廷服役二十天。但一般情况下都折换为“庸”以缴纳尺绢抵服役一天,二十天就是一匹半。这项都是“以人丁为本”从制上讲,兵役与劳役到此都算是废除了,这个“善政”实在走了不得,很具有先进性。前提是老姓都要乖乖的报户口,不自动迁徙;政府也总是有一定量的土地发放。如果这个前提发生变化,那么这个制要维持就有问题了。
但石坚在这里写得很祥细。因为从理论上来说,这一制算是比较好的。
然后就是杨炎的两税法。石坚写了几个大家,了不起!惜实之不宜。迟一千载或行。
两税制,还在户与地上转。废除原来的祖庸调制以及所有的杂税杂役。无论原籍,一律按现居地申报户口,由官府核估资产排列九等户等,分等缴纳户税。无论社会等级,一律自行申报所占有的耕地,按照面积缴纳“地税”每年夏秋分两次缴纳实物。将朝廷及本地一年所需要的劳动力做出预算,折合为雇工所需要的钱财,按照户等分摊到各户,作为两税的附加税一起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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