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能弄这么一个权利再手,那国内的出土文物,韩孔雀这家私立博物馆也有权利进行考古发掘,甚至是留一部分搞研究。
当然,如果有了征集权和采集全那就更好了,这样他就可以把自己考古的收获,全都留在自己的博物馆中,这些藏品虽然会被限制交易,但以后这方面的交易肯定要放开。
如果建立私人博物馆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值的话,就最好不要办博物馆,因为博物馆在我们国家还属于公益性的事业。
建博物馆就是为了扩大教育面,通过教育面来为国家做一些公益性的工作,国家也相应地给你一些公益性的优惠,比如说像免税等优惠政策。
事实上,办博物馆是一项需要高额投入的事业,维持博物馆的日常运作、馆藏品的更新换代更需要大量的经费,因此想以赢利为目的办馆,是不太现实的。
文物法规有这样的规定,全民所有的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单位的文物藏品禁止出卖,私立博物馆是否也需遵循这样的规定呢?
国有的博物馆因其藏品都属于国有财产,进入馆藏系列就不允许买卖。
因为过去没有私立博物馆这样一种情况,所以法规设定时也主要是针对国家文物博物馆。
因为无论是企业还是私人办博物馆,都不可能永远只进不出,它必须有一个馆藏品的替代、更新和提高。
博物馆不可能有很多资金去进行无限制的收购,必须有进有出才能维持藏品的不断更新和提高。
在藏品入藏以后,如果能征集到同类更好的文物,就可以履行一定的手续对过去的藏品进行替代,被替代下来的藏品经过批准,从你的馆藏系列中退下来后,就可以自行处置,处置的渠道当然也必须是国家法律允许的流通渠道。
私人或企业直接从民间收集文物,在现在仍然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因为《文物保护法》规定出土文物归国家所有,不能流通,如果出现出土文物的买卖,就是违反现行《文物保护法》规定的。
出土文物在出土以后一小部分,如为科研所用,可以留在科研单位和发掘单位,其他的由国家指定送到国有博物馆。
如果国家将指定收藏出土文物的博物馆范围扩大,使一部分私立博物馆也可以替国家代管和保藏出土文物,从而使同样作为公益**业的私立博物馆,也拥有保护重要文物的权利。
现在,韩孔雀要的就是这部分出土文物的所有权,就算不能买卖,他也可以获得保管权。
刚才徐祥山也说了,是不可能,而不是不能,所以说,这不过是他们行业内部的潜规则罢了,国家放开了这部分权限,但作为公立博物馆,肯定不会想要给自己增加一些竞争对手。
不过,国内公立博物馆的作为,应该是触及到了一个底线,他们的不作为,和坐享其成已经到了一种无耻的程度。
很多地下文物,不是他们不知道,而是他们不想知道,只有等到盗墓贼猖獗的一次次挖掘,挖的实在是没法看了,他们才会进行抢救性发掘,如果有人问,他们也只能用一句经费不足来解释。
既然你嫌经费不足,那就让经费足够的单位和个人来干好了,所以私立博物馆就进入了政府的视线。
陈嘉义他们之所以建立一家私立博物馆,这方面的政策放开,也是一个主要原因。
现在,韩孔雀也知道了这方面的信息,所以他自然也不像放过这个机会。
既然已经有人获得了等同公立博物馆的权利,那先前那些利益既得者,就没有了再堵住这个缺口的能力,既然不能堵住,那多他韩孔雀一个也不算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