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对他的打击更大,让他几乎痛不欲生!
就在这个时候,他在潘帕斯草原的一家酒吧里认识了“女巫”!
如今女巫人老色衰,仅仅依靠化妆才可以勉强维持姿色,卸了妆,根本无法见人。
可是,女巫对于穿云来说却有着独特的魅力,让他欲罢不能,把魂儿都给勾去了。
在女巫身上,穿云找到了久违了的踏实感觉,他迷恋女巫,把女巫当成毕生挚爱。
离开女巫,他根本一刻也活不下去。
后来他知道,女巫竟然也是杀手,而且是一个组织的副头领,这让他欣喜若狂。
因为这意味着他们的更加紧密了,而且,他也可以不用对自己对喜欢的人隐瞒身份!
他的所有的一切,都可以毫无顾忌地说给女巫听!
这种畅快感觉,简直是无与伦比的!
而且,他觉得自己对她有用!
他毫不犹豫加入血鸦,从那时候开始,他意识到,他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一切!
安全感、存在感,还有成就感!
他死心塌地为女巫鞍前马后,只为了自己的那颗跳动的心,不再荒芜!
从此以后,惶惶不可终日的穿云不见了,而他那双没有自信,没有安全感的眼睛,也变得充满了自信。
为了女巫,他愿意做任何事,哪怕是为了她去死!
至于影虎和醉虾,就算他们当年和自己一起出生入死,可是现在,他们还当自己是兄弟吗?
穿云扪心自问,这些年,自己躲的不就是他们吗?
“夜锋”中的任何人,身上都有命令,一旦发现穿云,立杀无赦!
既然影虎和醉虾还在夜锋,那就说明,他们也会杀死穿云!
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那就是敌人。
什么兄弟,什么情义,身为杀手,怎么可以相信这样的鬼话!
如果放过他们两个,那就是对自己这些年来东躲西藏的全盘否定!
是,张夜当年放了他一马,可是他觉得,如果再遇见,张夜也未必会放他了。
为什么?因为他是叛逃者!
情义可不是可以无限透支的,透支一次,下次能不能继续透支,谁也说不定!
只要“夜锋”的通缉令一天没有撤除,他就不会相信,情义可以保证他永远不被夜锋杀死。
与其心中纠结,倒不如主动出手,要了他们的命!
穿云的心告诉自己,只要把“夜锋”的人杀光,他就再也不用担心会被他们杀掉了!
对,这是最有效,最可靠的办法。
与其担忧,夜不能寐,东躲西藏,时刻警惕,倒不如反身杀他们一波,把所有人都杀光,到时候,谁还能动他?
至于什么情义,东躲西藏的这些年早他吗没了,我有女巫就够了!
对于张夜的问题,穿云几乎不假思索地答道:“张夜,我记得你是个很聪明的人,我是叛逃者,你不会连这个都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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