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下暗藏管的三年里,我过得还不错。
真的,至少比我继父那满身臭鸡毛好多了。因为那些客人大多都是现实中有着至高无上权利和财富的,才敢这么玩。
上流社会的人,做起下流的事,一点不含糊。
那天一个客人发了酒疯,把包房里砸的昏天暗地,我趁乱,用碎裂的啤酒瓶子戳他眼珠里了——为什么?呵,比其他之前对我做的,已经算是便宜他了。
所以当我第一次见到江先生的时候,差点以为他也是来寻欢的。
后来知道他是这家店的股东,我重新捡起了刚刚放开手的酒瓶子。
我只知道我们这儿的老板是个姓凌的华人,只有一条腿,很少露面。
所以着实没想到,今天这一场小小的骚乱,竟然把两个BOSS都请出来了。
“阿楠,你没跟我说过你还在赚这么缺德的钱。”
“是么?”眼镜男呵呵道:“我以为你知道有人喜欢男孩子。”
“那是人家的自由,但是异装癖什么的……把他假发摘了,看着恶心。”
他竟然一眼就能看出我是个男人?
那一刻,我有了近十年来第一次耻辱的感觉。
一把扯掉身上的床单和乱蓬蓬的假发,我跳到他身前。
我说求你救我。
“一个贫穷而美貌的男人,想改变命运就只能挥起拳头。”
这是江左易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于是我操起手边的酒瓶,就要往自己那张比女人还要妩媚精致的脸上划。
“你干什么!”他捏住我的手腕。
我笑着看他,说这样做不行么?这样,我就再也不能做这行了。
他怔了一下,然后说:“我喜欢你的眼睛,像狼。像皮毛很华丽的狼,但依然是狼。
你叫什么名字?”
“andy,andy-zickar!”
这是我本名,我已经快忘记了。在这里,人们叫我hite-ruby。白色的红宝石,妈蛋什么变态想出来的!
“andy?”江左易说:“那就姓安,叫安迪好了,我懒得记。”
就像捡到一只黑狗后,随意起名叫小黑一样,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于是那天我跟他走了。
洗了澡换好衣服,我鬼使神差地来到他的房间。他还在电脑前工作,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就手往他的大床上一躺。
可能,是习惯了。
他给了我一枪,真的枪。打穿了我瘦弱的肩胛骨,血染床垫。
我咬着牙翻起身来,问他是不是喜欢带点血的才刺激?
“你身上有很多伤疤,但没有一处是该属于男人的。
这一枪,让你记住该怎么做个男人。”
一周以后,我吊着个胳膊,被他扔进了保镖培训基地。
那里不允许笑,跟我以前接受的训练正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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