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把你们老板私藏的红酒端上来,然后这半两金锭就是你的了。”
男人将金锭放在拇指上,把它弹进了摊在座位里的酒保的怀中。
酒保犹疑地拿起怀中的金锭,放在嘴里咬了一下,接着整个人便像是触电了一般猛地打了一个激灵,“您坐好,我这就给您拿过来。”他从座位上跳起来,恭敬的神情和之前判若两人。
酒保匆忙地窜进了吧台底下。片刻后,酒保将那支被反复擦拭得透亮的红酒瓶用双手呈给了男人。
“瑞园庄园, 圣克鲁兹干红葡萄酒,1995年。”
男人接过酒瓶,像是阅读一本书的封面一般读出了酒瓶标签上的内容,“有听过吗?”他冲小孙晃了晃酒瓶。
“呃……我只喝过啤酒。”
小孙委婉地回答道。
“哦,那你一定要试试。”男人闻言笑了,他冲小孙伸出手,“来,杯子给我。”
“谢,谢谢。”
有如琥珀般榴红色的液体缓缓流入与其毫不相称的粗制木杯里,果实发酵的甜腻芬芳顿时俘获了小孙的鼻子。他略显惶恐地从男人手里接过酒杯,看着杯中高级的液体,喉头一哽,正欲举杯尝鲜却又想起什么,放下杯子讪讪地问道:“那个,请问您是……?”
“我是,啊,你看看我,居然把这个忘记了。”
男人看了看自己的胳膊,恍然大悟。他不好意思地一拍额头,从裤兜里抽出了一条黑白相间的丝巾系在了自己的胳膊上。
“啊,您是……”
“夹竹桃小队,吴宇达。请。”
男人对小孙笑了笑,举起给自己倒的那一杯红酒,将其缓缓一口饮尽。
“夹竹桃”小队?这就是胡爷的私人雇佣兵小队吗?”
小孙效仿他,喝下了自己的那一杯红酒。
唔……好……涩……
真是可惜,喝劣质啤酒长大的青年与这从未体验过的高级口感似乎并不对付,像是被燧石刮擦舌头的酸涩口感让他不禁皱起了眉头。
“诶,你看他,眉毛都打结了诶。好逊~”
“嘛,正所谓山猪儿吃不来细糠,像他这种人估计也就只喝的惯那种机油一样的潲水酒吧。”
小孙转过头,只见有一男一女正抱着双臂站在他身后,两人看起来大概二十岁上下,男人留着短发,女人则是扎着末世少见的双马尾发型,两人身上的衣着与光头男人相似,胳膊上同样系着黑白相间的丝巾。
“夹竹桃小队,何有后。”
“夹竹桃小队,梅菜。”
看着小孙,两人笑着道。
“喂,看到那条丝巾没有,这可是胡爷钦定的代言人,你们两个说话注意点。”
一个男声在自己的身旁响起,一转头,只见在自己另一边的座位上不知何时又坐了一位男性,男性带着鸭舌帽,侧脸被浓密的络腮胡遮盖,使人看不出他的年纪,不过小孙从他的干净的嗓音上判断对方的年龄应该不会超过三十岁。
“夹竹桃小队,向活。在我后面那一桌的男人叫邓有,女人叫徐春花。”男性用趴在吧台上,用拇指指了指身后的酒桌,小孙冲酒桌上的两人点头示意,而两人只是淡淡地点头回礼,并没有过多地将视线放在他身上。
1、2、3、4、5、6……按胡爷说的还差一人。
“呃,各位好,我是胡爷的代理人,叫我小孙就好。”
小孙再次扫视了一周,确认了六名系着黑白相间的丝巾的人后转向了最初的光头男人吴宇达,小孙认为这个年龄看起来最大的男人应该就是队伍的队长了。
“那个,队长先生,请问,你们小队是不是还有一个人没到……?”
“队长?”
吴宇达闻言一愣,随即大笑起来,“我不是队长啦——你问的那位没来的男人才是队长。不过他其实已经到了,只不过嘛……你跟我们来就明白了。”
小孙不知道对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既然是那位赌场大亨的私人雇佣兵,那应该不会做出太出格的事情,小孙便跟着吴宇达站起身来。
一行人并没有从酒馆正门出去,而是在给与了吧台的酒保小哥一笔可观的小费后,从酒馆的后面离开了酒馆。
吴宇达走在最前,小孙紧随其后,而就在吴宇达刚刚离开后门,小孙跟着推开门走出来的那一刻,他却不知撞上了什么东西,弄的鼻腔一阵发酸,他抬起头,发现面前是一根立在酒吧后门外走道的一根柱子。
“搞什么啊,把柱子修在这种地方?”
小孙孩子气地踢了柱子一脚作为报复,踢完他转过头,却发现吴宇达一脸复杂地看着他。
“您怎么了——啊咿!”
小孙刚发出疑问,只觉得身子一轻,随即离开地面,在一阵天旋地转之后,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颗有如石墩一般的大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