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飞轻浮地吹了声口:“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蔡吉收回匕首,轻轻叩击月光下湛绿的剑身:“女尸身穿的,是御用菱纹罗地‘信期绣’丝绵袍。你刻意找了这么一件价值千金的前汉墓葬品,无非是叫人误会女尸的来历。”
“那又如何?”
“目的无非有二,一来有物证,百年僵尸作案,耸人听闻;二来不用到明天,这件绣袍便会叫人扒了去,就算有人要翻案,也无从查起。另外,就是你挑选的时间。”
“死者本意是自己伪装尸体,可就算服下麻药,屏住呼吸,还是不够,更何况用海绵拼凑出一具尸体。而在夜里,视线昏暗不说,照明用的不是灯笼就是火把。而火焰会随着气流在晃动,使得静止的事物,看起来好像稍微会动。如此一来,不论是死者原计划的伪装,还是拼凑的女尸,都可以用这种障眼法混过去。再则,火把燃烧的油脂气味,可以掩盖毒药混入血液后的腥臭,你故意提醒大家鲜血会掩盖毒血,其实也是一种障眼法。”
“以上两点,倒也有理。可绣袍之事与我何干?”
“是你用这把匕首划开绣袍的吧?”
“诺。”
败家仔,蔡吉肚里腹诽不已:“就算是当初富可敌国的董卓,亲手割破如此一件珍贵的织品,恐怕下手前也要想一想的。除非是亲手策划这件无头案的幕后木偶师,才不会斤斤计较一件舞台的‘道具’。我始终猜不透,你一手导演了这场戏,唱给谁看?”
林飞悠悠叹了口气,蔡吉第一次看到,一对桀骜不驯眼睛里面,流露出来无可奈何的寂寞。
“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各不相同。生死有命,一个人的才华太高了,对他自己来说多半是一个不幸。志大才疏、怀才不遇,其实都不算什么。明珠暗投,令自己的才华先伤害他人,再伤害自己,才是我所痛恨的。我不过是出道题目而已,考考刘备值不值得当我的主公。”
夜色如酒,熏人欲醉。林飞续道:“晚上这桩案子,军医不过收了‘甄先生’三百五铢钱,为他掩人耳目。刘备爱惜羽毛,自不会宣扬出去。你知道的‘真相’,又什么意义呢?”
说罢,林飞恭恭敬敬行了一个贵族的揖礼:“我明天就要启程。那么,在我们下次再见之前……文殊师利(梵文音译:吉祥如意)”
分道扬镳。蔡吉三个理由都是凭空推测,没有实在的证据。
“小傻瓜,你被大耳儿算计了。”
蔡吉望着林飞渐渐隐入黑暗的影子,温柔地倾诉:“从始至终,刘备就像看我们两个斗蟋蟀似的表演。我是不得已要扬名,你却上了当还不自知。罢了——以后我们还会再见面的,但愿不要是敌人。”
林飞轻轻掩上房门,喃喃自语:“小傻瓜,我考校的不是大耳儿,而是蔡吉你啊。我看不出总角和丫髻的区别,不过是七天前收到故去的蔡伯起大人飞鸽传书而已。你拥有在这个乱世里独自一人活下去的勇气和才情,如果命运垂青你的话,江山总有一天匍匐在你的脚下。我期待着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