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的沉默后,最沉不住气的杨麦忍不住出声,打破了死寂:“大兄,二兄,这……这该如何是好?”
他现在的感觉非常糟糕,就像面前有个金娃娃,不拿呢,舍不得;拿呢,却可能烫着自己的手。
两位兄长都不说话。
杨麦再接再厉:“要我说,宝奴是雷家的人,与咱们无关。阿姊也是心善,才为雷白守了那么多年,换做哪家女子,夫君没了,不是回到娘家,重新嫁人?”
他这么说,等同于完全无视了杨秀做雷家大夫人十年来,给了杨家多少方便和好处。
否则杨家嫡长女,丧偶的时候也不到双十年华,接回来再嫁人不好么?干嘛放她在雷家苦熬?还不是因为,与嫁人相比,杨秀守寡利益更大?
话又说回来,好处都吃到嘴里了,还能让杨家吐出来不成?
就算杨家真割肉放血,那也未尝不可,与杨秀待在公主身边一比,其他什么荣耀都不算事。
杨黍和杨稷同样是这么想的,只是他们沉稳一些,知道这话不能明说,否则吃相太难看了,有“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之嫌。
只不过,青年丧偶女子的所有权到底归属夫家,还是娘家,一直都是个大难题。
按昭律来说,女子丧夫,自当归家,再嫁。
可实际操作起来,非常麻烦。
一是因为夫家为了娶妻,往往都掏空至少大半家当,不肯放人;二便是,许多女子已经生儿育女,归家改嫁,孩子未必能带走,她们舍不得。
所以,地方官府处理这种事情的做法,一般都是和稀泥:
当地里正会把两家的当事人,以及族长喊来,笑眯眯地问,男方有没有未婚的兄弟啊!
一般来说都是有的,谁家没三五个娶不上细君的光棍呢?就算没有,那也没关系,有没有未婚的堂兄弟、族兄弟?
既然有,事情就好办了,让这女子再嫁给夫君的兄弟,不就行了?同一个姓氏,少收点礼金,孩子也一并照顾起来,不是更好?
当然,这是正常情况。
假如碰到非正常情况,比如一年前,宫里征人,谁都知道,大王已经出了孝,这是宫中在变相征美,全国上下都很激动,尤其是王都附近的百姓,知道一步登天的机会来了。
若某家有个女儿,正值韶华,生得貌美。别说夫君死了,就算没死,娘家人也会直接把女儿抢回来,然后往宫里一塞。
有本事,夫家去向宫里要人啊!
至于女儿在宫里是生是死,时好时坏,是做宫人还是做妃嫔,娘家人顶多金银打点,其他基本插不上手,一切都要靠这个女子自己去拼。
百姓的想法,有时简单到可怕——不搏这一把,一点机会都没有;搏一搏,万一就出头了呢?
当然,公卿、士族的节操也高不到哪里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