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酒精的麻醉效果,曹新能挥舞着扁酒壶大声喊叫。他挺直胸脯,黑色的头发被理成很短的平头,冷峻的脸上显出几分狂热,腰身结实,粗壮的手臂上肌肉贲张,高大的身子挡住了空油桶里冒出的火焰,在地面上拖出很远的黑色阴影覆盖了大片面积。
“变得像你一样?”
弗拉索夫显然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他显得很疑惑:“什么意思?”
曹新能咧嘴大笑着,浓烈酒气从他的毛孔里渗透出来,豪放的声音在旧厂房里回荡:“你知道我在地下拳斗场的战绩。我以前不是你们这里的人,我是外来者。我在拳斗场上前前后后赢了一百零八场,所有的对手都死了。我可没用武器,也没有什么卑鄙的阴谋诡计。我赢得正大光明。我记得,你曾经是我的观众。”
这些话所言非虚,弗拉索夫听了也频频点头。
“野兽”的名头在这里非常响亮。连赢一百零八场的记录至今为止没人能够打破。从第一场拳赛开始,曹新能的对手至少都是三个以上,最多的时候达到五个。觉得徒手格斗不过瘾,也为了让拳赛场老板和自己多赚点钱,曹新能甚至提出“让对手持械,我自己空手”这种可怕的建议。
有了第一场赛事压倒性的胜利为基础,哪怕比这更疯狂的建议,拳斗场老板都会仔细考虑。观众也不是傻瓜,他们会分析拳赛双方的强弱优势,自然会毫不犹豫买持有武器,而且人多的一方赢。
只有极少数眼光不错的赌徒才能赢钱,其中就包括弗拉索夫。他前前后后通过曹新能赢了大量食品和武器。如果不是因为这样对曹新能心生好感,也不会站在这个地方跟他说话。
那些对手死得很惨。曹新能似乎喜欢暴虐的打法,不是直接用拳头把某人脑袋砸爆,就是当场砸断某人的脊梁骨。他身材高大,与其他对手比较起来,占据了优势。可是他反应灵活,拳赛中从未被武器杀伤,即便是最简单的刀伤也没有。尤其是那些想要互相配合趁机偷袭的家伙,无一例外都在他手上死得很惨,甚至被他倒提着,双手抓住对方双腿,当着观众的面,把活人硬生生撕成两半。
尽管输了钱,观众仍然喜欢残暴和刺激。他们的愤怒可以用鲜血和人命抚平,只要看到赛场上害得自己输钱的家伙惨死,就会多多少少感觉到心理平衡,最多只是抱怨几句,不会发誓赌咒什么“以后老子再也不赌”之类的空话。
“想拥有我这样的力量吗?”
曹新能轻描淡写地说着,张望四周,随手从旁边废弃的机械工作台上拿起一根废钢筋。
那是一根直径约莫有成年人三指宽的螺纹钢。分量十足,大约两米长。光是用手拿起来都很费劲。弗拉索夫眼睁睁看着曹新能把粗大的螺纹钢握在手里,双手各自抓住钢筋一端,就像在健身房里玩着橡胶握力棒,运势待发,似乎是想要把这根坚硬的物体掰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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