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分明是挑衅!挑衅!大黄愤怒了!
“那个,你们还是先回去吧。”高长伸手把大黄抱了起来,这家伙现在少说也有一百好几十斤了,不过最近高长扛野猪扛多了,倒也不觉得十分沉重,他一手紧紧揪住大黄的两只耳朵,另一手在他背上一下一下梳着毛:“大黄不喜欢跟别人一块儿上山,正使性子呢,呵呵。”
“那好吧,改天你要是有需要,再找我。”白宝看了看高长怀里那只暴躁的大狗,带着罗森离开了。
经过巷子的时候,白宝对罗森说:“没事,别泄气,就是那狗有恋主情结。”
“我没泄气。”罗森不满地反驳道,谁要为这种事泄气?
“那就最好了,你也听说了吧,那条狗都活了差不多十二年了,你听说过有狗能活到十五岁的吗?它撑不了多久的,兄弟,咱跟它耗得起。”
“可是……我看他好像壮得很,一点都不显老啊。”罗森将信将疑。
“那都是假象,等时候一到,它自然就得乖乖到地府去报到了……”
原本被高长顺毛顺得十分舒服的大黄听到这段话,顿时又炸毛了,谁说它老了?谁很快就要到地府里报到了?大黄用力挣扎起来,它绝对好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出言不逊的家伙,让他看看谁才是要到地府去报到的那一个。
“乖,以后都是邻居了,别惹事。”高长拍了拍大黄的脑袋,让他安静。
可是……“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他娘的太憋屈了!大黄泄愤地狂吠起来。
“大黄这是怎么了?”一旁的恭俭疑惑地看了过来,院子里许多人也都被惊到了。
“没事,练嗓子呢。”高长一边摸大黄的头,一边给它喂肉,大黄哼哼唧唧好久,才终于不清不愿地把肉叼进嘴里。
“可惜了啊,刚刚那个人,就这么让人家走了。”郑国喜好死不死又说起了这个话题。
“可惜什么,都在一个村里待着呢,以后有的是机会。”恭俭笑着搭话。
“也是啊,不然这么好的一个人,错过了当真可惜,你看他那身板儿修长的。”
“差不多有一米八吧,挺结实的,白宝不是还说他有六块腹肌吗。”
“有料啊!五官长得也不错。”
“是单眼皮吧,看着挺顺眼的,那声音也好听,喔喔……”
“……”
高长赶紧把碗里剩下的几口饭扒拉完了,抱着渐渐又烦躁起来的大黄远离这一唱一和的两个男人。
郑国喜和恭俭的关系不单纯,这事他们村许多人都知道,只不过这世道吧,说现实点,郑国喜要是带个女人回来,干活帮不上忙不说,平白还多张吃饭的嘴,郑国喜现在带个男人回来,就是一个劳动力。所以大伙儿背地里虽然也说道过,但是对这事并没有多么排斥,反正断子绝孙的又不是他们家,多个劳动力也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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