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觉得自己要是再不敢面对他,倒显得自己心里头有鬼。
于是,她跟着他下楼吃早餐,对比他衣冠楚楚、斯文优雅的模样,她倒觉得自己卑鄙龌龊,思想不健康。
不过后来的后来,事实证明,他才是那个真正的禽兽,不要脸的。
记忆又在胡乱地跳动着。
一会儿是十几岁的芳华,一会儿又是后来的久别重逢。
枫山上,下着雪,他背着她一路走。
乔宅的天台上,他陪她一起看星星。
有酸,有甜,有涩,有苦……一切混合在一起,便是她与他的一生。
他身居高位,却舍得花时间陪她、宠她,不惜推掉重要的应酬,也不惜放开乔氏,和她到芝加哥重新开始。
有时候觉得他不好,有时候又觉得他好。
这大概才是她爱着的男人,有血有肉,有情有义。
最想念的还是他的怀抱,暖暖的,能让她长醉不复醒。
她怕黑,黄泉一路,他一定要来接她……
他要牵着她的手,再也不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