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施华洛世奇水晶饰件的确很昂贵,但是甄敬才未必清楚这套饰件价值,否则不会很随便的搁在办公室书柜里;第二,如果他真的和厂办副主任张生云说过,那么也就是说他本身并无意占有这套饰件;第三,涉案人员所说的向其行贿三万元是和施华洛世奇水晶饰件一起送给甄敬才的,这也有些蹊跷,如果真是这样,从常理上来说,甄敬才应该也将水晶饰件私藏起来才对,不应当很随意搁在办公室书柜里,当然也不排除甄敬才是老奸巨猾,故意把现金收下,却又把这套水晶饰件拿出来交公,但这三万元受贿却是没有证据。
潘方也知道这样一个案子本身完全用不着自己来走这一遭的,但是领导交办,那也不得不来,这中间肯定也有一些其他因素影响。
195厂这两年面临转轨改制,又是国家重点大型军工企业,所以涉及195厂的案子需要慎重,要做到不枉不纵,领导的话都讲得很原则,就看你怎么去理会了。
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起来,潘方有些意外,但是随即想起了什么,走过去接了电话。
并不出他所料,果然是那个在甄敬才家门口遇到那个年轻人打来的,潘方预感到也许这个年轻人会给自己这一趟来昌西带来一些想不到的意外。
这样一个案子接到京里的电话已经是一个意外了,那么再多一些意外也就算不上是什么特别了。
陆为民知道“双规”的使用是要在年底的《行政监察条例》出台之后才开始正是运用,但是真正要较为规范的使用则要到了94年的《中国**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出台之后才会有了一个明确依据,也才开始正式使用,在此之前,纪检部门查案更多的是走一些程序,在使用强制手段上并没有多少特殊的权力。
甄敬才已经被带走了八个小时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还有十六个小时,就要对甄敬才有一个说法,要么就要采取强者措施,要么就只能采取一些变相的限制人身自由手段。
陆为民估计现在这件事情走到现在这一步只怕对方也很为难,有了曹朗母亲的出面,很多事情就变得要好操作起来。
所以当对方提出需要有证据证明甄敬才在所涉及的案件中的确属于无心之失时,陆为民自然知晓该怎么做。
张生云的老家的确是外省,也没有多少人知道具体地址,但是张生云已经很多年没有回老家去了,这一点陆为民知道,因为张生云就住在陆为民家对面那一栋楼。
张生云家老大和陆为民的大哥关系相当密切,都在红旗机械厂工作,张生云休假回老家并不是说回他自己老家,而是回他老婆乡下老家,而张生云老婆老家就在广平县,距离昌州不过三四个小时车程。
至于说为什么厂里说张生云回了外省老家联系不上,陆为民和潘方都隐约知晓一些原因,只不过大家都心照不宣。
当陆为民通过大哥找到张生云大儿子问到张生云家老家地址后,陆为民又连夜带着调查组的人租了一辆车赶往广平县乡下,找到了张生云。
通过张生云证实了甄敬才的确说起过这件事情,而且张生云还证实当时说起这件事情时厂办的另一个同志还来打过岔,只不过甄敬才当时去接电话,没有多少记忆了,但是张生云却有记忆。
一直到调查组找到了另外一人映证了张生云所言属实之后,陆为民这才算是真正松了一口大气。
事情走到现在这个阶段,应该说可以告一段落了,从调查组来人的表现来看,事情还没有走到自己最担心的那一步,这位潘处长是个相当精明冷静而又十分现实的人,如果真的找不到张生云和那个见证人,陆为民也不知道对方会不会就此把这个事情压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