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在启蒙主义者们看来,不是某种高贵地位的人才能入戏,恰恰相反,只有当这些“高贵人物”有了一颗普通人的心,有了一副能与普通人交流的情感,才能入戏并取得情感效果。
对于王公贵胄要不要写出普通情感的问题在今天已显得非常简单明了,但在创作实践中,情感的普通化和普遍化仍是一个常常遇到的课题。
戏剧家有责任把作品情感变成一种能被广大观众亲近和理解的情感,使之有可能在剧场中实现,在观众心灵中实现。这在具体的艺术实践中,就需要防止“偏情”和“矫情”。
所谓“偏情”,是指情感形态过于偏陷于生活的一隅,很难被一隅之外的观众所理解。例如,有一些奇特的嗜好和偏爱,在生活中是存在的,却不适宜于在剧场中让千万正常的观众体验。若要使它们以一种正面情感呈之舞台,就要理清剧中人产生嗜好和偏爱的最基本的理由和逻辑,使普通观众产生情感趋近。
所谓“矫情”,是指某种情感的超浓度状态使它失去了足够的内在依据,很难使人产生感应。我们在艺术创作领域经常可以看到,观众正开始为舞台上那位主角叫好,可是不知怎么一来,这位主角生了重病坚持不去看医生,或者为了一件并不急迫的事情硬去闯一条危险的夜路;或者竟然为了一个没有多少感情基础可言,又失踪多年的恋爱对象,死守十年、二十年不结婚……这样一来,多数观众就无法理解了,共鸣也就无从谈起。
一种既非“偏情”,亦非“矫情”的恰当情感,如果在展开过程中失去了收纵的限度,也仍然会失去观众的共鸣。
收纵的限度凭什么来掌握?凭对观众情感火候的谨慎预测。当戏剧家学会了表达情感的基本方法之后,往往会单方面地呼风唤雨,向观众进行情感倾泻。只有那些有经验的老手,才会在预测观众情感火候的基础上,对戏剧情感进行有控制的适度化处理。这方面可以举出的典型例子很多,据说,山西的一出地方戏有这样一个情节:一个青年被冤屈地绑到法场,昏厥了过去,他的未婚妻不顾一切地赶去为他梳头。她的动作,平静而缓慢,甚至还带几分未过门的闺女首次接触男性身体时的羞怯,但观众很难不为之感动。这就是以情感控制达到情感共鸣的好例子。
强迫观众共鸣而结果适得其反的例证更多,它们被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称为匠艺式的直线条要求。他说,匠艺式的戏剧家“表现激动近似歇斯底里,表现快活近似放荡不羁,表现神经质近似疯狂发作,表现昏厥近似咽气,表现谦虚近似扭扭捏捏”。这种表现形态,在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看来是由于没有体验,但也可能是有所体验而失去了必要的控制。正如布鲁克所说:“处于激情中的演员已经成了这种激情的奴隶,倘若台词略有微妙的变动而要求表现与之适应的新东西时,他便无法从这种激情中挣脱出来。”这样,当然很难把观众的情感卷进去了,因为他把剧场情感已霸占得太多太猛,观众的情感处于极为被动的状态,很少有插足的余地。
为观众的情感让出地盘,是通向共鸣的艺术关键。
根据本书反复申述的思维原则,舞台上一切行为的目的都在于观众席,戏剧情感的呈现当然也是为了引发观众的情感投入。当观众的情感终于被引发出来之后,却没有挪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它流转,它仍然没有存身之地,因此仍然无法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没有产生情感共鸣的丝毫可能。
即使是对美好的赞颂和对丑恶的暴露如此简单的情感选择也是同样,一定要留出余地让观众自行去赞颂和憎恨,而不要由艺术家包揽无余。包揽过甚,不仅会使观众的感情失去主动,而且还会产生反效果。例如,就像法国剧作家高乃依所说,舞台上惩处罪犯的手段如果过于残酷,就会使观众觉得太严厉,而引起同情的逆转。近代戏剧史上的第一流作品似乎很少有违背高乃依所说的这种规范的,一般不展示,也不叙述对罪犯要实施什么酷刑。在这一点上,戏剧家不能迁就某些观众的“解恨”要求。实际上,戏剧情节发展到一定的程度,观众已经在情感上对罪犯做出了惩处。
沃夫冈·瓦格纳《女武神》
观众的情感恰如一架天平,艺术家对情感的处置并无随心所欲的自由。应该看到,在舞台前面开阔而黝黯的空间中,观众的情感正通过小心翼翼的衡秤而慢慢积聚。只有恭敬地敏感于这个巨大的情感实体的存在,它才有可能给舞台以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