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一种在具体的条文框架下进行讨价还价的东西.
眼下金正宇抓住了一些犯罪嫌疑人无法隐瞒地罪刑。
而徐玄振这边则要和检察官讨价还价,看看有没有什么回转地余地。
不过虽然主动权在金正宇的手里。
但是徐玄振也不是一点反击地手段也没有。
对于律师来说,按照自己地客户设计辩护方案是完全可行地。
比如选择什么样的罪行认罪,选择什么样的罪行只承担共犯的责任。
徐玄振的目标很简单,只要让赵会长的刑期减到7年以下,就有机会获得缓刑。
简单的说就是按照H国的法律,一天牢也不用做。
到时候虽然赵会长在面子上有些挂不住,顶了一个侵占自己亲手创建的公司财产的罪行。
但是考虑他年事已高,身体不好,再加上对于韩劲集团是不可缺少的领导者。所以法院判定赵会长有期徒刑7年缓刑……
这番说辞金正宇光是想想,几乎就能猜到**不离十.
而徐玄振当然也知道。不过他要先弄懂金正宇到底想要什么。
“金检察官,你不用真的不给我面子,让我的客户去坐牢吧!”
“哈哈,我早就知道徐教授想要提什么样的条件了!说吧,先说说你的方案!”
“那好吧!关于商人的事情,赵会长的夫人对此深表忏悔,所以受害人将会获得一大笔赔偿。具体的金额我们可以商议,这件事儿能不能就此揭过?”
金正宇听到对方的话,知道人家一定会拿出一个非常有诚意的价格来解决这件事。
但是这件事究竟要如何处理?关键还是要听受害人的话。
和中国那边的法律不同,在H国这边,对于一些受到人身伤害的刑事案件,受害人的话语更强。
而在中国,受害人往往要放弃自己得到刑事赔偿的机会,才能让一些穷凶恶极的罪犯获得应有的判决。
因为很多时候这些民事责任都是由刑事诉讼代理的。
一旦拿了犯罪嫌疑人提供的金钱,就会被认为是在某种程度上原谅了对方罪行。虽然这种逻辑听起来很无奈。可现实情况是,大部分的操作都是这么进行的。
而在这边,也同样有类似的情况。
所以金正宇一开始也没指望靠着金三顺手上的伤扳倒赵会长的夫人。因为他知道这种伤害案件应该让对方做不了多长时间的牢。
所以他不打算业主代跑,直接替金三顺拒绝这次赔偿的事情。
于是金正宇便对徐玄振说道:
“好吧!对于伤害案的事情,我就不说什么了,只要受害人原谅了你们,我这边也就不再揪着不放了!”
“真是个成熟的检察官,我觉得你一点都不像我想象中那副菜鸟的样子!说起来还真是可惜,当初我向你发出了邀请,你都没有来我的律师事务所实习。要是你愿意过来的话,我相信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像我一样优秀的律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