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帝国实行编户齐民授田制,按每户的人数授田,每人至少授田五亩,三年一编,并以户为单位征收赋税和安排徭役。
当一个人出生,就由政府分给他一块耕地,而作为交换,一旦他成年,就必须向政府缴纳土地税(公粮)。当他死亡时,政府把耕地收回,以便发给其他的新生人口。
这种制度下,政府是汉帝国的最大地主,农民只是终生的租客,税收就是租金。
第八,义务兵役制与军功爵制、军衔制。
宪章规定,汉帝国实行普遍义务兵役制,无论贵贱吏民皆服兵役。
为了确保官僚制政体能有效运转,刘曜还在各县推行太学分院,以官办学院培养文士法吏和骑士剑士工匠等技术兵种。
在上述各项制度中,建立普遍兵役制、提升国家动员能力是刘曜的主要改革目标,普遍授田制和学吏制度是最为关键的支柱制度。
没有普遍授田制,国家的编户民就无法维持生计,必然依附于达官贵人或宗族豪强为生。那么按户征税兴兵的普遍征兵制就会土崩瓦解。
此外,刘曜执行的军功爵的“益田半倾,宅五亩”的基础上进行的。换言之,汉军士兵在入伍前就有田产,立战功后进爵一级也是在此基础上均匀递增。没有最基础的授田,朝廷无法有效开展征兵工作。
宪章规定,汉帝国实行军衔制,即军衔与职级、俸禄挂钩。
五星上将,军衔标示为金底银字五星,可担任从一品的军区司令长。
上将,军衔标示为金底银字四星,可担任正二品的军阀长、长史长。
中将,军衔标示为金底银字三星,可担任从二品的副军阀长、军阀参谋长、军团长、军团长史
少将,军衔标示为金底银字二星,可担任正三品的副军团长、军团参谋长,从三品的军长、军长史。
准将,军衔标示为金底银字一星,可担任正四品的军副、军参谋长、师长、师长史。
上校,军衔标示为银底金字三星,可担任从四品的师副、师参谋长,正五品的营长、营长史。
中校,军衔标示为银底金字二星,可担任从五品的营副、营参谋长、曲长、曲长史。
少校,军衔标示为银底金字一星,可担任正六品的曲副、曲参,从六品的屯长、屯长史。
上尉,军衔标示为蓝底黄字四星,可担任正七品的屯副、屯参,从七品的队长、队长史。
中尉,军衔标示为蓝底黄字三星,可担任正八品的队副、队参,从八品的排长、排长史。
少尉,军衔标示为蓝底黄字二星,可担任正九品的排副、排参,从九品的什长。
军士长,军衔标示为蓝底黄字一星,可担任伍长,月俸三十石。
上士,军衔标示为蓝底黄字六杠,为一等老兵,有锐士称号,月俸二十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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